在建築行業中,古建築修繕資質是存在的,是施工資質專業承包資質下的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是承接仿古建築工程和古建築修繕工程施工的施工資質。而且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三個等級,可以承接不同程度的仿古建築工程和古建築修繕工程,具體如下:
1,壹流企業
可承接各類仿古建築、古建築修繕工程施工。
2.二級企業
可承擔建築面積800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築工程,200平方米以下的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修繕工程。
3.三級企業
可承擔建築面積小於400平方米的單體仿古建築工程,建築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修繕工程。
總而言之:
以後古建築工程資質升級,需要有資產和業績,技術負責人符合要求即可。其中,演出登記包括兩個方面:某廣場單體建築面積的仿古建築工程施工;全國或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重大古建築修繕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