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省敦煌市、玉門市、酒泉市漢代烽火臺遺址出土的竹簡。統稱為敦煌漢簡。時代大約是從西漢梁武帝末年* * *公元前1世紀* * *到東漢中期* * 1世紀* *,其中以西漢、東漢晚期、東漢早期的簡牘居多。這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財富。是研究書法文化的重要文物。以下是我給妳整理的,希望對妳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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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甘肅省敦煌市、玉門市、酒泉市漢代烽火臺遺址出土的竹簡。統稱為敦煌漢簡。時代大約是從西漢梁武帝末年* * *公元前1世紀* * *到東漢中期* * 1世紀* *,其中以西漢、東漢晚期、東漢早期的簡牘居多。這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財富。是研究書法文化的重要文物。以下是我給妳整理的,希望對妳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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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漢簡描述
漢簡的形式
敦煌漢簡的形制與居延漢簡大致相同,主要有簡牘、竹簡、竹簡、竹簡、印章。敦煌漢簡中有許多官方和民間的文獻。公文包括詔令、法令、司法文書、契約、符號、傳記、日常公文和各種書籍,私文書包括買賣契約和書信。玉門花海出土的聖旨字數最多,全文133字,抄在壹塊木板上* * *同壹塊木板* *有79個字,內容完整,在史籍中未見。法律包括逮捕法、“打匈奴投降”令等等。緝捕法涉及對放棄守亭、投降殺降者的處罰,《打匈奴降降令》涉及砍頭捉拿俘虜、納貢給錢的具體規定。司法文書,如“據說禽獸為賊所殺,參以重賞”,“要求邵忠賠償3000元及死馬的血肉以求和平。引用適用的法律並明確裁決。大概有防禦產品和篝火產品。守將是關於防禦器械的種類和數量的規定,可以看做“守將為郡,杜威,待障而亭”。篝火契約是對燃燒儀式的篝火信號的具體規定。今天看到《敦煌縣篝火契約》等等。常規公文包括下行、平行和上行公文。今見如“十二月,醜醜皆待軍擊,不待富貴,謂官官寫書移書,官官出入官書等戰車神器。正月初三,他們壹定要集動官三通,以免突然發令。“這是壹份下行公文。常規的官方文件有特定的風格。常見的書籍有官卒名、出入境風俗、軍事書籍、駐軍書籍、飲食書籍、日常記錄書籍等。公文中還有公文處理過程中形成的驗印處和郵政記錄。這些文件中有許多無疑在當時被轉換成了檔案。
敦煌漢簡目錄
敦煌漢簡還包括《倉頡篇》、《集九篇》、《李牧》、《九九書》、《李殊》、醫方以及有關向山簡道和向馬的書籍。有保存完好的元康三年* * *公元前63年和神爵三年* * *公元前59年的家譜。
敦煌漢簡的內容多與駐軍有關。近代學者王國維曾根據竹簡中的記載,復原了當時的烽火臺系列,有壹定的參考價值。近年來出土的漢簡為這壹研究提供了新的資料。牛油土敦煌速記:“四月五五,敦煌中部壹校尉過倫,言望平,斷胡,吞胡,萬歲為官寫重案,候官亭”。它顯示了敦煌中部壹個姓氏下的四個候官的姓名和序列。敦煌馬泉灣竹簡“玉門司五官,候官七,候官八,候官二十九,候官三”。提供了玉門後關屬的名稱和編號。關於玉門關出入口的簡文,為討論玉門關的地理位置提供了新的線索。此外,許多速寫記載了當時與西域的交往,所見國名有“車氏”、“燕齊”、“烏孫”、“李瑋”、“鄯善”、“北陸”等。敦煌漢簡的內容還涉及到當時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如合同書“元平元年七月,義和團被石豐殺死,變賣楊青官職六處,八月十日與今麥戰七石六次,次月十五日,改清任”。反映了當時的借貸關系。
敦煌漢簡相關學術研究
1批敦煌漢簡出土後,即沙角* * 1865 ~ 1918 * *於1913年發表了其解釋和圖版;第二批敦煌漢簡直到1953才出版。1914年,羅振玉、王國維出版了流沙簡牘,收錄了1907年敦煌漢簡588枚,奠定了漢簡研究的基礎。王國維在敦煌漢簡研究中的壹些論點和方法,壹直影響著後來的居延漢簡研究。他很註意把漢簡的內容與敦煌烽火臺的情況聯系起來,試圖還原漢代烽火臺的排列和組織。由於敦煌漢簡的發現,關於玉門關位置的討論已經持續了半個世紀,至今沒有壹個公認的結論,需要考古發現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