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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提倡晚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這是法定結婚年齡,或者說是最低結婚年齡,也就是說,只有到了這個年齡,婚姻才是合法的。同時,婚姻法也強調了晚婚的必要性。所謂晚婚,是指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有些年輕人認為反正遲早要結婚,早了晚了也沒多大關系。這種想法顯然是錯誤的。

壹個人推遲幾年結婚,看起來關系不大,但歸結到壹個國家,壹個民族,意義重大。試想壹下,如果所有女青年都在20歲結婚生子,100年就會生五代。如果結婚年齡推遲五年,女青年25歲結婚生子,100年只生四代,也就是說100年少生壹代。對於我們這樣壹個人口眾多的國家來說,這是壹個巨大的數字。因此,提倡晚婚對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晚婚有利於年輕人的進取。青春是人生的黃金季節,是人精力最旺盛、腦力最發達的時期。這時的人記憶力強,求知欲高,思維敏捷,精力充沛,想象力和創造力豐富。正是他們專心學習,努力工作,事業有成的黃金時期。但是壹個人的精力和時間都是有限的,所以適當推遲結婚年齡對事業會有很大的幫助。

晚婚對男女雙方的身體發育都有好處。雖然壹般說,男青年22歲,女青年20歲後,性和生殖功能基本成熟,但身體的其他方面,如心、肺、腦、骨等,要到25歲左右才會完全成熟。如果25歲前的年輕人忙於結婚,尤其是婚後要懷孕、生育、撫養孩子的年輕女性,會增加心、肺、腦、骨骼等器官的負擔,影響身體的進壹步發育。同時。年輕人過早結婚,是因為大腦尚未發育完全健全,抑制能力較弱,容易沖動興奮,性生活往往過於頻繁,使大腦對性功能的調節失去控制。久而久之,會帶來性功能的下降,陽痿或早泄,以及很多慢性病。因此,晚婚的實行將大大提高我們中華民族的身體素質。

晚婚有利於家庭生活的安排。年輕人二十出頭剛長大,經濟上有些還沒有完全獨立。如果他們馬上結婚生子,必然導致經濟困難。如果我們晚婚,等經濟積蓄多壹點再養孩子,可以為我們的婚後家庭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

晚婚有利於孩子的教育。20歲左右的年輕人世界觀還沒有完全形成,自身的文化素養、社會閱歷、人生閱歷還比較欠缺,各方面都不成熟,貪玩。有些年輕人整天坐在麻將和牌桌旁。不撫養教育孩子,無疑會影響下壹代的智力水平。所以提倡晚婚不僅是為了控制人口的需求,也是為了年輕人自身的利益。所以,年輕人不要太早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