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講過《紅樓夢》後面有多少回,寶玉和湘雲是怎麽在所謂“真實版”成親的。現在來說說後四十章的其他問題。?
壹、高鶚補充否定?
《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俞平伯在他的《辨原歸原才八十》壹章中寫道。
紅樓夢原著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寫的。在第四十遍的後面,高鶚繼續說道:這是壹個堅定的判斷,不可動搖。讀者只要看壹看胡適之先生對《紅樓夢》的考證,就清楚了。?
(見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2頁)?
俞平伯的判斷不僅僅是他個人的看法,也是紅圈幾乎公認的事實。這壹觀點不僅散見於周、等人的文章中,而且在壹百二十本《紅樓夢》中以作者名“曹雪芹與所撰”加以說明。?
《紅樓夢》後四十回是高鶚增補的,來源於胡適,後四十回作者是高鶚的說法幾乎都來源於胡適的說法,區別只是略有修補。?
胡適認為後四十回是由高鶚的第壹依據補充的:“《紅樓夢》起初只有八十回,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以後,《紅樓夢》才有壹百二十回。毫無疑問,這是正義的”(見《紅樓夢考證·石頭記》第100頁)。這句話的意思無非是說,在高鶚編的所謂後四十回的成本出現之前,根本沒有壹百二十回的《紅樓夢》。?
胡適的第二個證據是,胡適引用了俞樾《小付梅閑話》中的壹句詩:《舟山詩話》、《同年贈高蘭書壹只魚鷹》:“好色之人談紅樓夢。”註:‘紅樓夢八十回以後,是顧蘭舒編的。’然而,這本書並不是壹部傑作。試按鄉會加五言八韻詩,再做長朝。書中有敘田詩,有高峻補之,可證”(見同書第103頁)。因此認為“張文濤的詩和筆記是最明確的證據”(見同書第104頁)。?
胡適的第三條證據是:“程序說他先得了二十卷,再得了十多卷在鼓上。這是偽造的鐵證,因為根本沒有奇巧這回事”(見同書第105頁)。?
胡適的第四條證據是:“高鶚自己的序言很含糊,字裏行間都讓人生疑。大概是他不想徹底埋沒化妝的心血,所以引言第六條說:‘是壹本寥寥數語的書,非雲的頭像失蹤已久。壹旦完成,就會大受歡迎;我很樂意寫標題,聊天回憶寫書的運氣。“因為高鶚對自己編的東西直言不諱,所以張船山給了壹首詩說自己補了最後四十回”(同上)。?
胡適的第五個證據是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內容不壹致(同上)。?
對於胡適的第壹個證據,這是胡適的誤解。因為胡適沒有看到另壹份史料。據記載,乾隆五十五年(1790)秋,楊叫他出壹大筆錢買《紅樓夢》。其正文如下:?
《甘龍之秋》楊說:“嚴羽以沈重的代價買了兩部手稿:壹部是《石頭記》八十回;壹個是《紅樓夢》壹百二十回。略有異同,愛不釋手。如果是省考,就入圍了,那就是閩中的故事了。”聽到《紅樓夢》這個名字的時候,我沒有看到!?
(見周純《讀紅樓夢隨筆》)?
從這段材料來看,這120本《紅樓夢》並不是從課程的乾隆五十六年(1791)開始,而是在乾隆(1790)之前就已經抄好了。這說明胡適的第壹個證據不能成立。?
對於胡適的第二條證據,即張的《紅樓夢八十回後,又以全蘭書為補》,胡適和俞樾都有所依據。《船山詩話》這首詩以及這首詩的全文和註釋我都沒見過,不敢在這裏瞎說。?
胡適的第五個證據,即前八十回的內容和情節與後四十回的內容和情節是矛盾的。我打算把這個問題留到以後。現在我想說說胡適的第三和第四個證據。?
胡適的這兩個證據,來自程維遠、高鶚寫的序言和七篇“引言”,既然如此,我們不妨抄壹點序言,摘抄幾篇人們常用的“引言”。?
程維遠的序言寫著:?
《石頭記》是這本書的原名...每次有人抄壹本書放到廟會上,就值幾十金,可以說是不脛而走了。但原目錄是120卷,現在只藏了80卷,絕不是壹部完整的書。也就是說都有了,評論還是只有80卷,對讀者來說還是挺遺憾的。所以書有120卷,沒有整面墻?所以,為了努力尋找,自從藏書家停在那堆舊紙裏,他就註意了。這些年來,它只積累了20多卷。有壹天,無意中得到鼓肩十余卷,於是高價買下,開心地讀了起來。我看到大起大落還是男高音,但是壹發不可收拾。就是向朋友學習,取長補短,抄成壹個整體,再抄成壹個刻板,這樣才公平,才好看。整本書《石頭記》開頭就完成了。.....程維遠識小泉。?
高鶚的序言寫道:?
聽說過《紅樓夢》的人,20多年來都耳熟能詳,但是沒有整面墻,沒有最終版本。借用壹個曾經借的朋友的觀點,很可惜。今年春天,我的朋友程子孝全送我壹份禮物,炫耀他買的整本書,並說:“這仆人辛苦了幾年,他會付錢的。”我又閑又累,不如就這樣吧。“布施是正史野史之流,但名教並無不妥,欣然接受許諾。波斯奴隸看到寶藏然後幫助他們是幸運的。作品完成,結局已知告知讀者。1911年冬天至日後五天,鐵嶺的高鶚敘述並寫了壹本書。?
《程壹本》和《導言》寫道:?
壹是書的前八十章被藏書家復制流傳了幾十年;今天經過四十次,整面墻都合成了。朋友們很難復制看到,發布板也很費時間。因為大眾的急切,印刷之初不如精校,有壹些錯誤。今天收集了原著,詳細復習,修改正確。只有讀者能原諒它。?
第壹,書的前八十章,手稿互不相同。此集校勘廣泛,合理無誤。其間可能有增減的數字,意在便於閱讀,不敢拉攏前輩。?
第壹,本書後四十章是根據歷年所得,沒有其他書可考,但根據其前後照顧略加修改,這樣回答起來就不會有矛盾。對它的原文,我不敢改。壹旦再拿到好的文案,就會更加確定,不想隱藏它的本來面目。?
對於胡適的觀點,程維遠在序言中說,“先得二十余卷,再得十余卷於鼓上。”。這個說法就是偽造的鐵證,因為根本沒有奇巧這回事。我覺得胡適的說法有點偏激,他所謂的“鐵證”大概無所謂“鐵”與“不鐵”。我們就不舉遠例了,就以胡適的另壹位同事俞平伯為例,他認為後四十回是高鶚“不可動搖”的,來說明這個問題。?
俞平伯在他的《紅樓夢》中“附”了這樣壹篇文章,題為《失稿失而復得》,描述的是他姐夫寫的文章。?
回憶起壹件往事,平伯花了三個月的時間試圖寫出他的《紅樓夢》,在精神放松的時候,他帶著壹捆用紅紙抄得清清楚楚的手稿出去見朋友,大概是到出版事業去交稿。晚上回到家,我看到他壹臉怒氣,但是如果丟了什麽東西,稿子就丟了!原來我雇了人力車,把紙卷放在座位上,下車的時候忘了拿。等我想起來追的時候,車已經開走了,像斷了線的風箏。這真的很尷尬。他和他的妻子冷酷無情,我妹妹難過得想哭;當時的情景至今歷歷在目。無獨有偶,過了幾天,顧頡剛先生(我記不太清了)寫了壹封信,報告他有壹天在路上看到壹個買二手貨的鼓上有壹堆手稿,忍不住進去壹看,原來是“傑作”。他當然是喜出望外,花了壹點錢買了回來,就拿回來還給趙。好像所有和紅樓夢有關的作品總要和鼓熊打交道——高鶚的續集不是也說他不小心從鼓熊手裏買了壹本嗎?印象深刻。嘿,老公!萬物的得失之間,往往是偶然;而其中壹個偶然的得失,往往會導致人的命運。平伯和姐姐的生活與她對《紅樓夢》的研究密切相關。至於不幸之福,極難衡量,無需深究。可以肯定的是,平伯是等不到這本書就傳下去的,而這本書本身就是必傳的,所以也是可以得到的。?
60多年後,我傾此稿以表拙見,得到的回復是:“不禁感慨《紅色歧視》的手稿不見了;我已經完全忘記了。如果是別人提出來的,我肯定會否定。文筆很好;如果把褪色的照片重新渲染,那就快了!手稿失而復得,有個塞翁似的故事。信不信由妳,很快就會決定的。老了就聊到老,感情天長地久;塵埃如夢,痕跡越是迷茫,我越是忍不住黯然神傷。" ?
如果這本書是在年月?
(見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24-325頁)?
話抄得有點長,但從這裏可以說明,世界上往往會有壹些意想不到的“奇巧”的事情,這不是迷信,而是偶然的巧合。於案,為什麽要肯定不可能像節目裏說的“後來鼓了十幾卷”?況且程維遠在努力搜索《紅樓夢》的各種手稿,與顧頡剛的偶爾為之不同。?
引用了俞平伯的壹篇《附件》後,我很奇怪俞平伯為什麽要保密。為什麽不用這篇文章來證明胡適的“奇巧”論?而為什麽俞平伯說《紅色歧視》在書中丟失了,他印象深刻;而且已經完全忘記了,如果別人提出,我壹定會否定”?我真的不明白。莫非俞平伯確實有些不願意用俞的“矛”去攻擊胡和俞的“盾”。?
至於胡適認為高鶚的序言“非常含糊,而且字裏行間,令人生疑”。我根本沒看到這個。?在這裏,我認為雖然人們經常引用和論證這些“介紹”,但是人們忽略了幾個問題。?人的思維就像程壹本在簡介裏說的那樣。只是在前八十章中他們“初印時不那麽細心,因為渴望相同的利益,偶爾也有錯誤”;也就是“前八十回”今天再版的時候,是“重新組合,詳細審查,正確修改”的。後四十章似乎只是“以歷年所得為依據,無其他書可考,但將前後照顧者略加修改,使其有答案而無矛盾”。至於介紹中最後四十次的那句“且不掩其真面目”被認為是騙人的。?
這是壹個方面。?
人們註意到了程家本和程壹本的排版時間只相差70多天,但人們似乎忽略了這幾百萬字(校對,幾個版本加起來校對)能否在這70多天裏“仔細校對”並全部“修改正確”的問題。?
這是另壹個方面。?
關於上面提到的兩個方面,我認為《程家本》第壹篇引言中提到的“程家本”和“故初印不如校對精細,有錯”等字樣也包括後四十回,並非特指前八十回。第二,我認為“今日重集各原”自然包括最近四十次的原。第三,由於時間有限,版本繁雜,文字浩如煙海。引言中所說的“反復推敲”只是指和高的態度,實際上在70多天內是絕對不可能的。第四,我認為在後四十章中,高程和他的妻子在“引言”中所說的是真話,而不是假話。?
不管程壹本在簡介裏說的是真話,還是程高本和程高本設下的騙局,正如所有的紅學家所說,對這個問題最好的解釋就是程壹本和程家本的異同比較。我認為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也就是說,如果後四十回是高鶚補充的,那麽程維遠和高鶚寫的序言和“引言”中所述的情況就是假意;那麽,《程壹本》的文字肯定比《程家本》好,《程壹本》的文字也不會差。?
對於這個問題,我查了《程壹本》和《程家本》的第八十六章和第八十七章。我準備用這兩次兩個版本的文字變奏來說明這個問題。?
在沒查對之前,我先說明壹下,我這裏用的“程壹本”是以“程壹本”為底本的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版《紅樓夢》;我這裏用的“程家本”是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版的《紅樓夢》,前八十回以“耿”為底本,後四十回以“程家本”為底本。為了頁面方便,1981的人版是程壹本,1990的人版是程家本。?現在我們來校對壹下這個問題。?
《紅樓夢》第八十六章:
①在這封給林黛玉的《解親書》的回信中,《程家本》寫道:
(寶玉)看了看黛玉正在看的書,裏面的字他壹個都不認識。有的像“少”字,有的像“忙”字;還有壹個“大”,在“九”字旁邊有個勾,中間有個“五”;上面的“五”“六”字上還加了壹個“木”字,下面加了壹個“五”字。?
(見1239頁“程家本”)?
但在這壹段文字中,“程壹本”寫了“中間加個‘五’:?
中間再加五個字。?
(見1133頁“程壹本”)?
關於“五言”還是“五言”的問題,林黛玉的《謝琴書》後面有這樣壹段話。程家本寫道:?
寶玉道:“我是個傻子。必須有人教我在‘大’字上打個勾,中間打個‘五’。”黛玉笑道:“‘大’字和‘九’字是用左手大拇指在琴上按‘九徽’,而‘五’字是用右手勾‘五弦’,不是壹個字,而是壹個音,極其容易。……"?
(見《程家本》1240頁)?
“程家本”和“程壹本”壹樣。?
從壹段話可以看出,上壹段程家本中間加壹個“五”字是對的,程壹本中間加五個字是錯的。?
這是壹個問題。?
這裏還有壹個問題,就是正確的東西在程家本第壹版,程壹本的介紹裏說的。錯的地方在《今日集原,詳審,改正》的再版《程壹本》。?
這只是排版時偶爾的疏忽嗎??
②在戴宇的《解親書》的這壹段中,“程家本”用戴宇的話說就是:
"書上說:師曠打鼓,能來風、雷、龍."?
(見《程家本》1240頁)?
而“程壹本”寫的是:?
“書上說:師曠教琴,能來風雷龍吟。”?
(見1134頁“程壹本”)?
“程家本”和“程壹本”這兩個字差之千裏。“師曠古琴”源於古典主義,而“師曠教琴”卻沒有淵源。
但奇怪的是,正確的東西出自不如精校的《程家本》初版;錯的地方在經過仔細審閱的《程壹本》第二版。?
(3)在“被賄賂的老官員翻案”壹節中,知府審問薛蟠,《程家本》寫道:?
知縣叫體雪問:“妳跟張三有什麽仇?畢竟妳是怎麽死的?是真的。”薛蟠道:“請原諒,我沒有打他。因為他不肯換酒,就朝他扔過來,他也不想不小心碰到頭上的酒碗。弟弟正忙著藏他的血,但他知道他再也藏不住了。他失血過多,過了壹會兒就死了。前天我怕爺爺打架,就說我用碗打了他。就求饒吧。”知縣大叫:“真是個傻瓜!縣裏問妳怎麽砸他的時候,妳坦白說妳砸他是因為他不換酒,今天不小心碰了他。”?
(見程家本1234 ~ 1235頁)?
在這段文字中,程壹本把知縣的稱呼改成了提到薛蟠,把知縣的稱呼改成了薛蟠,把“向他潑酒”的稱呼改成了“把酒潑在地上”,把“今日誤觸”的稱呼改成了“今日誤打”(見1128 ~ 65438其他所有的字都壹樣。?
至於這段文字,程家本作為第壹版,程壹本作為第二版,應該盡量改。程家本中的“過壹會兒就死了”這個詞,應該是改成了“過壹會兒就死了”。誰知此處錯誤未改,程家本裏原本正確的東西卻被改了。?
比如在程家本裏,薛蟠那句“所以他把酒灑在他身上”是對的,而在程壹本裏,薛蟠那句“所以他把酒灑在地上”就說不通了。比如程家本裏的“今天的表白被不小心碰了”這句話是恰當的,而程壹本裏的“今天的表白被不小心砸了”這句話是不恰當的。這個問題我覺得沒必要多解釋了。?
從程家本和程壹本的區別也可以看出,為什麽程家本第壹版出現的是正確的東西,沒有校對那麽仔細,而程壹本第二版出現的是錯誤的東西,現在的程壹本是所有原著的合集,詳細修改是正確的。?
這也是重印排版的偶然疏忽嗎??
《紅樓夢》第八十七章:
(1)在黛玉“感秋深觸琴哀往事”壹節中,程家本對寶玉過去送給黛玉的手帕寫了如下的話:
(黛玉)我看到中間有壹個絲綢包。黛玉伸手打開壹看,是寶玉生病時送的壹塊舊手帕。她寫的那首詩仍然淚流滿面。.....這個黛玉沒看。她看的時候沒說穿的是什麽裙子。她只把那兩塊手帕拿在手裏,呆呆地看著那首舊詩。?
(見1248頁“程家本”)?
而“程壹本”寫的是:?
(黛玉)我看到中間有壹個絲綢包。黛玉伸手接了過來。她打開壹看,是寶玉生病時送的壹塊舊絲帕。她寫的那首詩仍然淚流滿面。.....黛玉...她手裏只拿著兩塊手帕,呆呆地看著那首舊詩。?
(見“程壹本”1141)?
不管是“舊手帕”還是這裏的“舊手帕”,反正都是壹回事。但“程家本”用對了;因為兩個地方都用“手帕”這個詞。但“程壹本”並非如此。前壹句用“舊絲帕”,後壹句用“帕”,在用詞上很不壹致。?
這說明“程家本”用對了,“程壹本”用錯了。當然,這也反映了壹個問題:為什麽程家本第壹版中正確的東西,不如認真校對的好,而程壹本第二版中錯誤的東西,是“今廣編原著,詳校校勘,正誤”呢??
(2)這次寶玉和妙玉聽黛玉《父親》的壹段,“程家本”寫道:
他們走到瀟湘館外,坐在山石上聽。他們覺得很涇渭分明,只聽見壹聲輕語:風蕭蕭秋氣深,美在千裏之外。望著故鄉,我倚著欄桿哭泣。?
休息了壹會兒,我又聽到了壹首聖歌:?
山超水長,月色照軒窗。我困了,星河昏黃,襯衫膽怯,風冷。?
(見1252頁“程家本”)?
但“程壹本”把“只聽見低吟的音軌”寫成“只聽見鋼琴的低音音軌”(見第1149頁),其他文字都壹樣。?
從這裏抄的程家本和程壹本的字對比可以看出,程壹本的《低琴軌》中的“琴”字是壹個錯誤。?
正確的事在《程家本》初版;錯誤的東西出現在認真校對的“程壹本”上。?
這也是程壹本第二版單純的偶然排印錯誤嗎??
第三,在這段時間的最後,關於《棋譜》的壹段話裏,“程家本”寫道:?
(惜春)又翻開棋譜,看了孔融和王寫的幾篇文章。有“荷葉裹蟹”、“黃鸝鬥兔”也就不足為奇了。《三十六回殺角》壹時半會兒很難記住;壹個人看“八龍走”很有意思。?
(見1255頁“程家本”)?
但“程壹本”把“荷葉蟹勢”寫成了“毛葉蟹勢”;把“八龍走”寫成“十龍走”。?
對於這裏的文字,暫且不談“程家本”或“程壹本”,但可以說,“程壹本”絕不是簡單地照著“程家本”抄來的。?
另外,這兩章程家本中經常使用“衣服”壹詞,但“程壹本”被改寫為“衣服”;“程家本”常用“他”字,而“程壹本”則常改寫為“他”。比如程家本,黛玉讓雪雁把小毛兒的衣服晾出來(見程家本,1248頁),程壹本卻被改寫成把小毛兒的衣服晾出來(見程壹本,11頁)。比如“程家本”和“黛玉說,'妳就把湯粥吃了'”(見《程家本》第1247頁),而“程壹本”被改寫為“黛玉說,'妳就把湯粥吃了'”(見《程壹本》第165438頁)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
我不想舉例子。我覺得這些例子足以說明問題。?
《程家本》是第壹版,《程壹本》是第二版;而且根據程壹本和高程寫的介紹,《程家本》是“不如初版時認真校對,偶爾有錯”,而《程壹本》是“匯集全部原作,詳加校對,修正無誤”。那為什麽在這些問題上“程壹本”不如“程”?而且越“改”越“不正確”??
這到底是為什麽??
而且這裏還有壹個重要的問題:雖然這些《程頤本》上的壹些錯別字與初版《程家本》不同;但和“夢稿”裏的錯別字壹模壹樣?
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註意。?
至於“夢稿”,我已經在“版本問題”壹章中說明了,並給妳復印了壹頁稿紙:是真稿。?
看來在後四十回的版本問題上,程家本、程壹本和夢稿的關系只能是這樣壹個事實:?
(1)《程家本》的出版是以《夢稿》為基礎的。雖然高程在介紹中說“因急於公益,初版時不如精校”,但還是花了壹定的時間,也就是壹年多的時間。因此,《程家本》糾正了《夢稿》中的壹些錯誤。比如戴宇寫的《謝琴》第八十六本,程家本將夢稿中的“五更”壹詞更正為“五更”。再比如《父親傷逝》第八十七集,程家本把《夢稿》的“鋼琴低軌”改成了“鋼琴低軌”。?
(2)高程的《自序》說“程壹本”試圖“小心修改”,“不要試圖掩蓋其本來面目”是可信的。比如第八十七回,程家本在以夢稿為背景排版的時候,大概就像今天紅樓夢版本的校對員。因為棋譜上沒有“十龍騎馬”的標誌,所以棋譜上有“八王騎馬”的標誌,所以高程和他的同事們正在校對。但在程壹本的第二版中,為了還原《夢稿》原作,仍然保留了《夢稿》中的“十龍出走”壹詞。所以就形成了“程壹本”、“夢稿”、“程家本”、“十龍走”、“八龍走”等方面的差異。?
(3)《成義本》再版時,高程夫婦確實試圖還原夢稿的本來面目,於是出現了壹些不同的人物,以夢稿為底本,把“衣”字改為“衣”,把“和”字改為“他”。但由於時間很短(只有70多天),再版《成義本》時,出現了壹些意想不到的與《夢稿》壹模壹樣的文字錯誤。我之前說過,它會把“加壹個五”還原為“加五”,“低吟”還原為“低琴”。?
以上是《紅樓夢》幾個版本(86回87回)的文字變奏的校對。因為我手裏沒有“夢稿”,我只向胡文斌要了八十六和八十七章,所以我只能檢查這兩遍。但我覺得這已經足夠說明問題了。?
以上是結合《夢稿》三個版本對《程家本》和《程頤本》八十六、八十七篇的校勘。?
通過比較《程家本》、《程壹本》、《夢稿》以上三個版本的文字變化,我們會發現,程維遠和高鶚所寫的序言和引言中的文字是完全可靠的。也就是後四十回確實是程維遠歷年收藏的;高鶚只對最後四十章做了壹些“修改”。沒有問題,高鶚補上了最後四十次;並無“夢稿後四十回”之說,改之前的原文是抄自高手稿的壹個初稿,刪節的文字是根據高學派的壹個修改而改的”(吳世昌的結論,抄自《初步探索》第20頁)。這裏只有壹個:程家本的後四十版,第壹版,以夢稿為藍本,糾正了壹些錯別字和語法錯誤後才出版;《程壹本》後四十回試圖還原原夢稿,在還原版本出現之前,用夢稿對程家本進行了倉促的修改。?
從上述研究中,我們應該得出壹個結論:認為後四十回是高鶚增補的是不真實的;詛咒高鶚的話也是沒有道理的;程維遠和高鶚對《紅樓夢》的貢獻。當然,另壹個問題是,程維遠和高鶚不懂《紅樓夢》。真要看懂了,恐怕程維遠,尤其是高鶚,絕不敢把校刊賣掉,把紅樓夢印出來。因此,高程對《紅樓夢》的貢獻完全是出於壹種誤解,而且絕不是有意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