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挨著羊肉的,當然是豬肉。開封城外,“民宰豬”經常從南潯門進城。“每天到晚上,每組都有幾萬人,幾十個人會被開除。”當地“殺豬宰羊作坊,每人擔豬羊車上市,壹擔就是壹百。”臨安“城內外,有幾家肉鋪”,“吊成豬”,“每家店每天賣幾十面”。此外,“秀壹坊,叫肉市,巷裏兩條街都是屠宰場,每天殺幾百口”供應餐館和攤販。可見這兩個城市的豬肉消費量較大。
在宋代農業社會,牛是重要的生產力。政府壹再下令禁止宰殺牲畜。宋真宗,西北“周衛,君歷來以收割甜牛為設”,皇帝特別下令“即日起,轉往內地耕種,以羊為宴”。政府的禁令讓牛肉成了肉中之寶。比如“浙江人視牛肉為上品,不驕者必爭宰。”“秀洲青龍鎮處處繁華,每逢酒席必殺牛為肉,以此巧為樂。”
雞鴨鵝等家禽,以及兔肉和野味,在宋代肉類中也占壹定比例。在當時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江河湖海的水產品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開封市場賣的菜,野鴨肉,鵪鶉,鴿子,鴿子,螃蟹,文蛤等等。
餐廳出售的菜品有新方法的鵪鶉湯、蝦菇湯、鵝鴨招牌、雞招牌、炒兔、蔥花兔、炒鵪鶉、炒蛤蜊、炒蟹、洗蟹、姜蝦、酒蟹等。開封的新正門、西水門、萬盛門,每天都有上千擔的生魚。冬天客人魚來自黃河各地,叫車魚,每斤不到100條。“淮南有說”北京的蝦包席,色黑無味。若在糞便中浸泡壹夜,洗去便紅潤如新”。蘇軾描寫海南島的飲食詩有“五日見豬肉,十日見黃雞粥”,“推薦熏鼠燒蝙蝠”。老鼠和蝙蝠肉也成為當地重要的肉類。她的詩也叫“廣東女市無常,所到之處,壹日三四遷,處處賣魚蝦”。南方的水產品無疑比北方更豐富,更便宜。《寶卿四明誌》卷四《魚》和《惜春三山》卷四十二《水族》分別記載了明州(今浙江寧波)和復州的數十種魚類和水產品。
地域肉,如“閩浙人吃蛙,湖南人吃蛤”,即“大蛙”,而“廣南吃蛇,城裏吃蛇湯”。廣東吃蛇肉的習俗由來已久。到了宋代,腌制、打蠟、去渣等肉類和水產品的加工也有了相當大的發展。
梅姚晨《壞懷》詩說:“空池多魚,網肥美,壞漬廚房伺候。”臨安有很多店,比如石榴園的倪家鋪。有羊、兔、豬頭、臘肉、鵝、玉盤、黃雀、銀魚、貓頭鷹等。
大將軍張浚被裁後,宋高宗去了張復,張浚進的禦宴有“臘蠟線”,包括蝦蠟、肉蠟、奶房、酒醋肉等十壹項。
在廣南地區,“魚是最好的東西,十年也不會壞。”它的方法,以及鹽和表面汙漬,充滿了骨灰盒。骨灰盒口周圍有壹個水池,上面蓋著碗,密封著水,水的消耗還在繼續,所以不透氣。“這確實是壹種科學的腌制方法。在宋代,吃河豚成為壹種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