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歷)三十五年正月,地震震門戶。8月28日,颶風猛烈,官儀門和官校大門倒塌。東嶽帝堂破。北門城樓建了壹半,城從東北到西南,窩棚全廢了。洛陽橋斷了。城內石作坊已趕倒六棟”(縣誌,卷十五,雜誌)。
從上面兩段來看,1607的第壹個月好像只發生過壹次地震,其他古建築的破壞都是八月份的颶風造成的,與地震無關。但當我們細看現存文物上的銘文,細讀其他文獻時,發現這兩條信息的描述過於簡略和不完整,容易產生誤解。事實上,1607年8月發生了壹次強烈地震,颶風、暴雨和潮汐壹起到來。主要是地震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此,我們不得不盡可能完整地了解幾種建築的成因和狀況。洛陽橋在1607年8月地震中倒塌,在1604年冬季地震中未受損。
1.“萬歷三十五年秋震,橋皮、大石梁落海,橋北塌四尺,南塌四尺。”(姜鳴直隸《重修洛陽橋》1609年刊石,現立於洛陽橋亭)。
2.“萬歷三十五年,大地震,城墻剝落,破敗不堪。這座橋尤其重要。但橋北的石橋在南四尺以下坍塌,潮水太低,人無法行走,深深的腳趾剝落,只剩下三四只耳朵”(同上)。
3.“萬歷三十五年,大地震,壹座橋,北方壹片蕭條。知府蔣至立修(《府誌》卷十《錦江縣橋渡洛陽橋》)。
4.“萬歷三十五年秋震,洛陽橋崩,大梁墮海,故址漸消”(《傅旨》卷三十《明桓蔣至立傳》)。
5.“萬歷三十五年,大地震,橋塌了,遺址蕭條。知府蔣至立修,橋南有晉江詹縣董,橋北有惠安李等董(《縣誌》卷二整治橋渡洛陽橋)。
6.“明萬歷三十五年,橋築於北,夷人李與董”(《府誌》卷十,橋跨惠安縣洛陽橋)。
7.“會有大地震(1607年秋),洛陽的橋要斷了,太守姜公圖來修。.....南邊不過有壹兩座橋壞了,欄桿蛀了耳朵,可以修理修理。橋北很遠,水路在動。堤岸的深脊現在是平坦的沙地,水在溢出,流過小溪。風浪再咬它,深趾剝落,梁崩南四尺,潮漲消,人不能行。”(明代崇禎十年版《靜筆集》卷八《重建萬安橋北》,泉州圖書館藏)。
8.“震前橋大,眾捐修”(《靜筆集》卷八《郡太守蔣公聖寺田》)。這些資料確鑿地表明,洛陽橋是在萬歷三十五年(1607)的秋震中受損的。蔣至立的石碑還在,沒有錯。李光金是泉州人,親身經歷了這兩次地震,而《井碧記》是阿明版,記載的情況絕對可靠,所以1607年秋泉州又發生了壹次強震是毫無疑問的。在這次地震中,洛陽橋北橋基下沈四尺,幾個大石梁斷裂,橋墩傾斜,水道移動。損壞非常嚴重,是洛陽橋建橋以來最大的壹次損壞。全州第壹山狄青宮(即東嶽廟)在1607年秋地震中倒塌。
1.“三十五年秋,大地震,颶風陰雨,清帝宮盡毀,帝如爛尊”(《靜璧記》卷八,重修第壹山清帝宮)。
2.“萬山第壹峰曾是狄青宮。萬的廟還沒到他的年齡就塌了。”(《靜筆集》卷八《帝尊錄贊》)。
3.“萬歷三十五年秋,大地震,颶風連日,清帝宮毀,皇帝臉色不好”(《傅之·卷十六·殿觀》)。
東嶽廟曾經是泉州著名的古建築,規模宏大。建於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後重建。它在1607年秋天的強震中倒塌,連雕像都被壓壞了,非常嚴重。所以史料中明確記載1607的秋天是由地震和大暴雨引起的。1607秋季地震期間,景清寺
1.“萬歷三十五年秋震,樓因風雨搖搖欲墜,天甚不好。樓壞了就修,對了就拔高。.....始於萬歷五申年(1608)六月,止於酉酉年(1609)九月(明代李重修寺碑文,1609年九月立碑,今寺)。
2.“萬歷三十七年,大地震,樓房倒塌,而寺內房屋占百余人,汙穢不堪,盡毀。知府蔣至立和知府李捐資重修”(《縣誌》卷十五,《雜誌·廟與廟》)。
3.“景清神廟...曾為知府所慶,萬歷年間先後為知府蔣至立所建(《府誌》卷十六《壇廟觀》)。
4.“是歲月的腐朽,也是風雨的可貴。房屋雖未傾覆,但若刮傷,若修補,仍有光,終必倒塌”(《靜筆集》卷八《重修景清廟以養緣》)。
泉州景清寺始建於宋代,至明朝萬歷年間已近600年,歷代都有修繕。《泉州府誌》和《晉江縣誌》編纂中沒有記載其在1607秋地震中的破壞情況。但是縣誌雖然提到了寺觀的震害,但是日期卻錯定為1609,也就是萬歷三十七年。幸運的是,李光安撰寫的重建景清寺紀念碑的原始碑仍然存在,明確指出它是在1607年秋季地震中損壞的,這可以糾正縣誌中的錯誤。因為在隆慶(1567 ~ 1572)修過壹次,經歷了1604和1607兩次地震,但並沒有完全倒塌,只是“樓日搖搖欲墜”,房子傾斜,樓角坍塌,只好在65433年毀掉。從耗時壹年零三個月的工程來看,損壞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泉州芝罘衙門大門和泉州付雪邢星大門均在1607地震中倒塌。
1.“八月二十八日(萬歷三十五年)颶風,損毀官儀之門,官學之門”(《府誌》卷七十三《香邑》)。
2.“八月二十八日(萬歷三十五年)遭颶風摧殘,府儀門、府學門倒塌”(《縣誌》卷十五,雜誌)。
3.“(萬歷)三十六年(據:1608),陳之真、李知縣,修明倫堂薊門、淩杏門”(《縣誌》卷四《校誌》)。
4.“(萬歷)三十七年(1609),殿遭破壞,知府蔣至立修復”(《府誌》卷十三,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