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言和後記是壹本書(或壹篇文章)的前言或後記。序言(前言)是總序,放在書的前面;後記放在書的後面,也就是前言。古代的秩序被拋在腦後。有人認為《莊子天下》是《莊子》的序言。至於《淮南子略》、《論衡》、《史記·列傳》,更明顯的是都是序言,都在書的後面。《說文解字》的敘述也在後面。後來和蕭統的《文選》壹樣,把序言挪到了前面。
3.奏疏類是朝臣寫給皇帝的信,包括章表、奏議三類。《文心雕張龍表》篇雲:“張協、張協、張協、張協、張協、張協、謝忱、張協。”可見,在古代(漢代),四者是有區別的;後來漸漸就沒那麽不壹樣了。此外還有疏、寫、封。疏的本意是把事情壹壹說明,封是為了防止泄露,是壹種隱秘的紀念。
對策(簡稱策略)是紀念的附屬範疇。《文心雕壹龍對》篇說:“對策應由陳政下令。”這是皇帝出題目,寫在簡牘上,叫做策問;申請人根據題目陳述自己的意見,這叫對策。晁錯和董仲舒都是漢代著名的對策家。
4.書言的範疇包括書和言。書指的是普通信件,說的大多是遊客對其他國家的人說的話。
5.前言是壹種特殊的文體。古人有所謂的“天賦”。直到唐初,贈言才成為壹種文體,叫做“序”。韓愈做的禮物最多,被認為是最好的。
6.詔令是皇帝寫給官員的信。詔書和奏章本來是書信,但由於封建時代的最高統治者被認為不同於普通人,所以臣子寫給皇帝的信稱為奏章,皇帝寫給臣子的信稱為詔書。
皇帝頒發的文件包括“制度”和“專利”等。這裏就不用細說了。
Xi是詔令的附屬品。它被用來說教,或譴責邪惡。巴,不壹定從皇帝;有時候可能是敵國互相聲討,也可能是所謂的“賊”。因為封建社會很少有正義的戰爭,互相攻擊的人往往是壹丘之貉,所謂的囂張往往是無理取鬧或者捏造事實。
7.傳記是描述個人生平事跡的文章,壹般描述死者的事跡。傳是指傳,形是指行。傳記來源於《史記》、《漢書》。就拿《史記》來說,《項羽本紀》、《孔子世家》、《淮陰侯列傳》、《魏安侯列傳》應該都屬於傳記(註:姚鼐認為正史的傳記不是傳記,所以古代的文學體裁只接受韓愈的《寡婦王承夫列傳》。這是錯誤的。)。“線狀”又叫“線條描寫”、“線條輪廓”、“事物輪廓”。該聲明最初旨在提供壹名禮遇官員,以協商死者的追授頭銜,或為歷史學家提供傳記。此外,人們被要求寫墓誌銘和表格(見下文),他們往往提供行。有些臺詞其實是壹部好傳記,柳宗元的《段太尉軼事》算是壹部名傳(註:徐世曾的《體例辨》說:“軼事雖有記載,但已有記載,不必詳述,也是形式的變體。”)。
傳奇小說,如《霍小玉傳》、《李娃傳》、《鶯鶯傳》等。,可以歸為傳記類。
8.墓誌包括墓誌銘和墓誌銘。碑文的範圍相當廣。有禪宗和濟公的碑文,如秦始皇的泰山碑文、班固的雁山碑文、韓愈的平淮西碑等。有寺廟、橋梁等建築上的題字,如王建起的頭陀寺題字、韓愈的南海寺題字等。此外,還有壹個墓碑,上面記載著死者生前的事跡,文末有碑文(韻)。在封建時代,大官的墓碑都是立在墓前的道路上(神道),所以叫墓碑,級別低的就立墓。碑的樣式沒有什麽區別,只是碑本身的形狀不同(註:唐六經四年碑制說:“立五品以上碑,首龜(碑首板為龜形臺座)高僅九尺。七品以上豎立,土墩第壹方(土墩弓狀如鴿,臺座方)高不超過四尺。暗說道學,孝道必聞,雖不為官。”到了明朝,墓碑立在三品之上。)。另外還有壹種墓表,死者是不是官員都可以設置。墓桌也立在神道上,所以也叫神道桌。墓桌上壹般沒有銘文(韻)。
墓誌銘(墓誌銘)也是死者生前事跡的記錄。壹般是兩塊方石,壹塊下面有蓋,壹塊下面有碑文,有標題(某朝某官某人的墓誌銘)。埋的時候就埋在墓裏了。據說是為了防備山谷的變化,以便後人辨認,所以後來被稱為葬銘、碑文、碑文等。
9.雜註包括除傳記和墓誌銘以外的所有記敘文。有雕刻的石頭;有的不刻石頭。石刻,如柳宗元的《永州魏徵郡唐鑫紀》;不是刻石,比如柳宗元的山水遊記。雜記的特點是記敘文,但唐宋時期中國古代作家的雜記往往是中間記敘。蘇麗珂哲的快宰亭,範仲淹的嶽陽樓,議論多於筆記。
10.諺語和銘文是紀律的文章,主要是為了自我告誡。劉禹錫的《陋室銘》就屬於這壹類。
11.贊美類是用來贊美的文章,壹般是贊美和贊美別人。韓愈的《鄉校賦》就屬於這壹類。
12.辭賦類似長詩,可以抒情,可以詠物。本書第12單元將在壹篇專題文章中討論。
13.喪祭包括喪祭和祭文。兩者都是悼念被吊死者的文章,但祭奠時念的是悼詞。
就內容而言,介於墓誌銘和喪文之間。《文心雕龍集貝》壹文說:“大夫之材,可用於喪。騙子累了;累其德,則不朽。”從這個角度來說,浣熊很像墓誌銘,但它們不會刻石頭。晏延年寫了《鄭濤史記》,描寫了陶淵明的德行。後來紀和喪也沒多大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