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時改稱“高麗”,又稱“高氏高麗”,與10世紀建立的高麗(又稱王氏高麗)沒有繼承關系。
2.趙建二年(前37年),扶余·朱蒙在西漢宣土縣高句麗縣建立了高句麗政權。
3.其首都早期遷至遼寧桓仁,第三年遷至吉林集安,427年遷至朝鮮半島平壤。
4.高句麗強盛時,其疆域東臨日本海;南部控制漢江流域;西北跨遼河;北至輝發河和第二松花江流域。
5.自漢朝以來,高句麗壹直處於中原政權的控制之下。遷都平壤後,與朝鮮半島南部的百濟、新羅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