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所有的法律都嚴格執行嗎?
中國歷代法律都是軟法。在法律條文的幌子下,所有官員的意誌都得到了貫徹。就算是在衙門裏伺候的差役,不知道哪句話得罪了官員,也會受到幕僚的懲罰。唐代杜牧曰:“參軍與縣尉,塵埃驚世。壹字不沾,鞭長滿瘡。”這首詩概括了這種情況。隋朝的崔洪都有壹次在吃甲魚肉,旁邊等著八九個人。崔洪都壹個個問他們:“甲魚肉好吃嗎?”服務員通常害怕他,他們都迎合他,說,“眉佳”。我不知道阿諛奉承也是用錯了地方。崔洪度大罵:“蠢奴,妳竟敢騙我!妳沒吃過這龜肉,怎麽知道味道美不美?”號召他們互相貼80次。當時京城長安有句諺語:“三升醋不如壹見崔洪都。”可見當時人們對這個姓崔的殘暴官員是多麽的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