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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和促進知識產權條例

法律主觀性: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措施是:不斷健全和完善國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處罰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同時,要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專項審查機制,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流失。防止企業壟斷,實現知識產權強國,即科技強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3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7條

法律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0條

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幹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2條

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