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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皇宮煙霧彌漫?

清朝是禁煙的,有時候很嚴,嚴到壹旦發現有人吸煙,就用棍子打,甚至砍頭,有時候很輕松。在那部紀曉嵐電影裏,經常發現紀曉嵐抽煙,而且經常是笑著過去的。詳見《中國煙草誌》第十五章:禁煙與控煙第壹部分,明清禁煙第二節:(節選)

第二節清朝

首先,宮殿

(壹)清初朝廷的禁令

清初,北京建都時,繼承了原有的禁煙思想和政策,宮廷內有嚴格的禁煙規定。王詩涵《金路斯》載,乾隆二年(1737),大清律例規定:

在故宮、倉庫、寺廟等地,吃煙的文武百官被革職,其幕僚被鞭笞兩個月,鞭笞100下。民怨四十板,流三千裏。此外,紫禁城裏吃香煙的大臣侍衛,派守門的和侍衛去查,結果被抓了。除了通常的懲罰,還根據他們的官職給了他們壹個月的工資。那些跟隨他的人照常受到懲罰,他們還每月從伊拉克領主那裏得到壹份薪水。如果從軍校拿不到,可以去軍校,不允許兌換。可以鞭笞壹百,連枷兩個月。衛兵不能帶,鞭笞壹百,枷五個月。像往常壹樣,那個遊手好閑的執事鞭打了壹百下。

康熙皇帝葉璇不抽煙,他也不喜歡別人抽煙。

李《淡墨錄》卷六,記載了康熙南巡和在德州時說過的壹段話:“酒我素來不擅,能飲壹斤,不用。最可恨的是用煙。部長們看到我在圍場裏抽煙了嗎?每次看到有大臣在總督府偷偷吃東西,就惡心又耗氣。我不但不吃煙,太宗、太宗、世祖都沒吃過煙,所以我最討厭吃煙的人。”

姜晨曦鳳池集?德水公基的詩》歌頌了這件事:

“藍冰漿開,宴已深。瑤池宴已畢,不許煙火。”

康熙年間,朝鮮進貢的香煙有幾千盒,但葉璇訂購了。當時翰林院評尤侗詩:“請萬箱看韓種,不允宮近至尊。”

雍正十三年(1735),大臣張文斌看到幹慶門的大臣和侍衛肆無忌憚地抽煙,請求皇帝頒布禁止在宮內吸煙的法令:“宮內火與炭的關系非常重要。吸煙者總是被禁止的。盡管當時禁止他們戒煙,但過了很長時間,他們又開始抽煙了。今天可以看到幹慶門的大臣、侍衛、太監等。部長等。都習慣於教導護衛,掌管的太監不受太監約束。大臣,侍衛,官員,白堂阿等隨意抽煙,毫無紀律的人。部長和其他部門負責人應該以戒煙為榜樣,並嚴格約束他們。現在反而是他們下屬拿煙抽,他們不這麽想。所以其他的就忽略了。雖然過去有吸煙者,他們仍然偷偷吸煙,但今天無論刮風天,他們都隨便吸煙,這具有重要意義。紫禁城裏禁止吸煙,所以幹青門內外都禁止吸煙。求主下旨意,傳與掌管護衛的大臣,掌管太監等。,以及嚴禁吸煙的人。"

雖然持續時間較長,但清代龔燕禁煙有緊有松,隨後隨著禁煙政策的放棄而廢止。

(B)部長之間關於禁煙和反吸煙的辯論。

清代康、甘時期,朝廷大臣就禁酒與反禁酒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乾隆皇帝曾指示召集王公和九卿開會討論。乾隆元年(1736),禮部侍郎方苞上書禁止種煙、燒酒,隨後又提出內容相同的第二、第三種雜字。他在《請禁止燒酒種煙》第三薩格勒布中說:

“至於種煙減少的玉米,和燒酒的消耗相比,也是67/10,取締起來也不難。.....但永恒的禁酒令,如果妳不毀掉煮飯的鍋,不取消煙酒稅,那就不是最終的解決辦法。.....除了禁酒禁煙,怎麽才能多種玉米?.....至於開源節流,自古聖王令小米如火如荼,這是普遍的經驗。上善的田地壹半變成了煙園,五谷之美壹半變成了爛點,民間儲存的日子少了;如果發生水旱災害,想想要花上幾千萬去幫助幾百萬貧困人口,就不寒而栗……”

乾隆二年,朝廷圍繞禁酒禁煙展開大辯論。方苞的主張遭到了以吏部尚書孫家淦、兩江總督尹繼善為首的九鄉總督等人的抨擊。方苞上書乾隆皇帝後,孫家幹做了陳述,對方的禁煙提議遭到反駁。皇帝“與王、大臣、九卿商議兩個意見”,然後召開“九卿會議”,討論禁酒禁煙。在這次會議上,反煙派和反煙派分別陳述了各自的優缺點,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辯論,反對者居多。方苞自己也承認,在這次會議上,“不應該被禁的,十有八九是。”在奏章中,孫家幹指責方苞是壹句空話:“我在看《府邸抄》的時候,看到侍郎方苞以前就提出過這個建議,並進壹步擴大,希望永遠禁止所有的南北行省。還說直隸禁止炒菜半年了,山東至今也沒有放松禁令,兩省人民也沒聽說是病。我也要禁止種煙,拔了他們的苗怪別人...設立水果禁煙令,統計壹年內所有違法破產的人...如果說煙酒可以永遠禁絕,人民為此感到高興,我真的不敢說。”

甘龍對孫嘉淦的奏折作了評論:“如果說這是討論的話,與國家體制有很大關系,我自己會考慮的。”

乾隆皇帝晚年仍被大臣要求禁煙,但對煙草的態度更為開明。乾隆六十年(1795),他在雲南巡撫蔣的《請禁蒸酒》壹書中作出批示:“民間釀酒植煙,遍地皆是,難以禁之。以前科技界有句老話,禁止種煙,就交給部裏討論了。”

周世傑要求禁止吸煙。

嘉慶年間,政府不再幹預民間的煙草種植和吸食,但當時朝野不時有禁煙的呼聲。

嘉慶四年(1799),江蘇建生(國子監)學生周世傑呈上兩份奏折,其中壹份是“禁煙植煙,請廣耕農田”。他在奏章中說:

“今天的農田以品種繁多而聞名,但它是世俗的,以煙草為主。所以種煙草的人都在過馬路,請種壹畝煙草,改種糧食。違者將被允許拋棄當地軍民,違者將受到懲罰。各種膚色的人將被禁止吃香煙和攤販,開煙草店和吃煙草用具,攤販將被判前罪。”

嘉慶帝看了這個條子,然後批發給軍部審批。軍部批駁了周世傑的奏章,並上報嘉慶帝。說奏疏“各段已落實,陳其余議論正反,多為假古,刑法苛嚴麻煩,非舊章化俗之道。”再者,駁斥“查樹固然重要,但民以食煙耕地非壹日,田以壹百兩,不足以害農。”而為不屑和禁止的事情而煩惱是沒有意義的。應該是不容討論的。"

嘉慶四年六月十七日,周世傑呈送了壹道聖旨:

”與眾學生壹起說國政的壞話,指陳的優點和缺點,滿口空話,甚至要與老章制造事端,以嚴明的方法和小心的政治來對待他,本應是罪有應得。我不想說出來就用言語得罪人...但周世傑地位卑微,褻瀆真理,生不逢時,於是派監生去費淳受地方官約束,不得外出鬧事。壹路上送的時候寬大些,不用按送的例子押解。”

嘉慶帝對周世傑禁煙請願的處理,標誌著清朝煙草政策的根本轉變,從此禁煙的呼聲越來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