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是藏族聚居的地區,藏族人口占95%以上。藏語是該省的通用語言。西藏自治區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高度重視維護和保障西藏人民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1987、1988頒布了《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若幹規定實施細則》和《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若幹規定》。西藏各級政府依法實施《保護和發展藏語文條例》。在保障西藏人民學習和使用藏語文權利的同時,藏語文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而不斷發展。
藏語文廣泛應用於西藏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1959民主改革以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政府部門發布的公文、公告,都是用藏漢兩種文字書寫。在司法訴訟中,藏族訴訟當事人用藏語文審理案件和法律文書。機關、廠礦、學校、車站、機場、商店、旅館、影劇院、體育館的公章、證件、表格、信封、信箋、稿紙、各單位的標誌、標牌、街道名稱、交通標誌等都用藏漢兩種文字書寫。
西藏自治區廣播電視臺每天用藏語廣播20多個小時。1999 65438+10月1西藏電視臺衛星電視頻道開播後,每天都有藏語節目和譯制影片播出。電影面向基層和農牧區,每年保證25部新譯藏語電影在各地放映。藏文圖書報刊發展迅速,自1989年以來的10年間出版了441種藏文圖書,許多高質量的藏文圖書在國內外獲獎。據統計,西藏現有藏文雜誌14種,藏文報紙10種。《西藏日報》藏文版每天出版,大量稿件直接用藏文撰寫編輯。此外,還投入巨資建立了電腦藏文編輯排版系統,結束了印刷術的歷史。《西藏科技報》和《西藏科技信息報》都創辦了藏文版,深受農牧民歡迎。西藏所有文藝團體都用藏語創作節目和演出。
藏語學習依法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區教育系統全面實行以藏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雙語教育制度,編寫出版了小學到高中所有課程的藏語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藏語的詞匯和語法也在不斷豐富、豐富和發展。藏文術語和信息技術標準化取得重大進展。藏文編碼正式通過中國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藏文信息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