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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月經史的書寫方法

使用以下書寫方法:

1.在病歷的第壹次記錄中,要記錄月經初潮的時間,也就是第壹次月經的開始時間。

2.記錄月經周期,即兩次月經的時間間隔,壹般為28天左右。如果月經周期不規律,也要記錄下不規律的情況。

3.記錄月經量,包括輕、中、重情況。輕度月經出血是指每次月經期少於5天,總量少於20ml。月經量適中是指每次月經出血5-7天,總量20-80ml。月經量嚴重是指壹次月經出血超過7天,總量超過80ml。

4.記錄月經的質地,可以是鮮紅、暗紅、棕色等不同顏色和質地的描述。

5.記錄月經伴隨的癥狀,如痛經、月經不調等。

6.在病歷隨訪記錄中,應及時更新月經史,如有變化或異常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