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資助範圍包括:
1.具有相當規模的出版項目,代表現階段思想政治、文學藝術、科學文化的最高研究水平。
2.填補某壹學科空白,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出版項目。
3 .為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及時反映國內外科學文化新成果做出重大貢獻,具有重要思想價值、科學價值或者文學藝術價值的出版項目。
4.具有較高歷史價值和學術成就的出版項目。
5.對維護國家穩定和民族團結有特殊意義的出版項目。
6.優秀盲文和少數民族語言出版項目。
7 .優秀“三農”及未成年人閱讀出版項目。
8.對推動中國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的出版項目。
9 .國家委托的重點出版項目。
10.其他優秀公益出版項目。
第十三條凡屬於國家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基金和其他財政資金或財政專項資金範圍內的出版項目,均不納入國家出版基金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