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黃帝的25個兒子,他為什麽姓14?

黃帝的25個兒子,他為什麽姓14?

“黃帝二十五子”應該解釋為黃帝有二十五子的事實。同姓、異姓、德姓中的姓有古義和現代義,而先秦時期的姓是指古義上的族姓,即族號、族名。作者進壹步將“族姓”解釋為壹個親屬關系的稱謂,它與姜姓、姬姓等“姓”字壹樣,本質上是壹個大氏族部落中不同血緣親屬的身份識別代碼,“姓”也可以是壹個小家庭的戶主的個人符號。由於人口的倍增,原來的大部落又分成了幾個新部落。這些部落為了相互區分以顯示自己的特異性,為自己的分部落設立了壹個家族號,也就是“姓”。當然,有些小部落仍然使用舊部落的母姓而不這樣做。以黃帝為中心,由四妻二十五子組成的黃帝大家族,也叫大部落。這個大部落衍生出十二個小家族或小部落,每個小家族或小部落都有自己的姓氏。他們生活在壹個村莊或相鄰的幾個村莊,血族成員之間的關系比氏族成員之間的關系更密切。根據考古資料,每個小家庭包括族長和他的妻子或妻子和孩子。《四母之子無十二姓》中的“別”字,就是“分別派生”的意思。筆者認為,四個母親所生的25個孩子都不隨母姓,而是分別衍生出了12個新姓氏。據出土文獻記載,“只有慶陽、益谷是自己的姓氏”中的“姬姓”就是“姬姓”。先秦時期“姬”與“姬”可以互換,金文中的“姬”姓就是後世傳世文獻中記載的“姬”姓。詳情見下文。"慶陽,方甥也. "“壹姑,通玉的侄兒”這句話中的“侄兒”只是對男性而非女性的親屬稱謂。作者認為,原敘事之所以如此迂回,而不是直接說“青陽也是雷芳家的兒子”,是為了強調青陽和壹古都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如果雲是“某某之子”,孩子的性別問題可能不得而知,“侄女”壹詞更能強調性別,暗示黃帝時期的社會已經發展到宗法社會。宗法社會的特征是,氏族由壹個男性祖先、他的子女和他的男性後裔的後代組成,子子孫孫歸父。血統由男性領導人傳承,財產根據父系繼承。壹家之主由選舉產生,通常是年齡最大的男子,是生產的組織者。幾個氏族結成了部落聯盟。每個部落都有壹定的土地面積。整個部落有壹個議事會,由各氏族的族長組成。它決定部落的內部和外部事務,並選舉部落首領或部落小組領導人。部落聯盟首領曾經是軍事遠征的指揮官,但是隨著戰爭的頻繁發生,他們成為了專職的軍事首領。強大而好戰的部落群體往往在能力出眾的首領指揮下征服其他部落。因為戰爭的需要,鄰近的部落也結成了部落聯盟,有些部落聯盟相當持久,在歷史上影響很大。”《五帝史記》雲:“軒轅之時,神農衰微。.....所以軒轅慣於用兵,以至於不能盡興,諸侯鹹。”“世上有不在者,黃帝必征之。平者必往那裏去,過山道,永不得安寧。"這裏很明顯是軒轅帝"征" "除"了不服從的人,才使得"諸侯鹹客服從"。這種軍事征服使諸侯“客從”,實際上是專職的最高軍事權力淩駕於日常事務的公共權力之上。有了這壹階的至高軍事權力,黃帝可以在涿鹿之地與蚩尤作戰,在漢泉之地與顏地作戰,不斷地占有對方的資源和女人,加強自己的部落國家權力和部落成員獲得最佳配偶的權利,鞏固自己的實力,同時也促進後代優生,因為近親結婚降低了人口素質,導致家族衰落。官話四中“黃帝子孫皆有二十五例”的“宗”就是指宗,這顯然告訴我們,當時黃帝的二十五個子女是壹個人,有二十五例。這裏每個人的規矩都和漢朝的分封制度不壹樣。《史記·五世家》雲:“孝景帝十三子為王,五母為族人。”即漢代孝景帝的兒子按其母分為五種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前壹節“黃帝二十五子……”而下壹節“黃帝二十五子……”都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對“十二姓”的進壹步闡釋。下壹節強調黃帝的兒子有男有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姓。14子中,除兩個繼續保留姬姓外,還有酉、齊、自、己。從上壹節的上下文可以知道,上壹節雲“只有青陽和壹古是自己的姓氏”中的“自己的姓氏”是11個新姓氏中的同姓。先說“姓”字。楊先生認為,黃帝的二十五個兒子中,十四個有十二個姓,其余十壹個無意“無姓”。筆者認為事實上也是如此。從古代母系氏族社會開始,凡是自然出生的人,都有親屬的稱謂——姓氏,不存在“不姓”的姓氏制度。就《左傳》記載“天子生而有姓”,被賜姓者也有自己的原姓,或者原姓被天子這壹統治地位最高的領袖重新寵信。有德有功者,天帝賜姓,是莫大的榮幸。未被賦予姓氏的人雖然有自己的姓氏,但並不是因為沒有被賦予姓氏而生來“沒有姓氏”。比如夏末出生成為尚建尚的伊尹,在被唐利用之前拋棄了自己的嬰兒,然後操了便宜。伊尹是中國人,和妳壹脈相承,所以他姓司,是夏朝開國者虞的後代。因為他的奴隸身份,在夏末商初的奴隸社會,妳不能用妳的“司”作為妳的身份標記。據《呂春秋本味篇》:“曾有壹婦人采桑,嬰兒生於空桑...因為變成了空桑,所以取名伊尹,這也是伊尹生下空桑的原因。長而賢惠,唐雯易陰,使人請有太師,有太師。伊尹也想回到唐身邊,於是唐向她求婚,她對她很滿意,就把伊尹收為新娘。”經過考證,有很多作家和作家。意思是:伊尹出生在壹個姓國的桑林裏,被壹個姓國的女人收養。長大後,他德才兼備。商得知這個消息後,想邀請伊尹協助建立商朝。伊尹也有此意,但被有姓氏的國家所拒絕,於是唐成把伊尹嫁給了商朝做臣子。雖然伊尹出身卑微,但他的才華得到了唐成的普遍青睞。他雖然是以使者的身份來到商國,但卻受到了商湯的重用,最終幫助湯成就了建立商朝的大業。他是商朝的開國元勛。至於“伊”的義,是因為它誕生在伊河畔。所以,在黃帝的二十五個子女中,除了黃帝的十四個兒子獨立建立了十二個姓氏外,其余十壹個子女,尤其是女孩,都有姓氏,只是隨母姓,因為源於母系氏族社會的“隨母姓”的社會習俗壹直存在到夏商時期。在商周奴隸制時期,雖然是“姓異”和“男方”,但是,“姓”仍然扮演著具有生物社會特征的“他婚”角色,“女稱姓”的習俗仍然被沿襲著。女性根據出生地來排名,比如齊江和江祿,或者根據姓氏排名,比如蔣猛和姬伯。所以早在夏商以前的黃帝時期,女性隨母姓的社會習俗就應該盛行。至於這十壹位母親(也就是黃帝的四位妻子)的姓氏,我們無從得知。有壹點可以肯定,他們的母姓是上壹代傳下來的姓,也就是說,他們的母姓在“十二姓”之前就已經存在很久了。黃帝的“姬”姓本來是母系血緣的象征,但黃帝的後代因為父權制的確立而成為父系血緣的象征,“姬”姓從同宗血緣中分叉出十二個新姓。

基於以上解釋,我們認為《國語四》中關於黃帝之子姓的記載都是在原文中,原文與釋文的關系不是上下之分。“黃帝之子二十五例”壹節...都是姬姓”並非後人所加。在語言風格上,(後為)的隨員·箕子采用了第壹種說法,即兩個同父異母的兄弟伊古和(黃帝的第二個妃子方所生的兒子)屬於同壹部落,他們都姓姬。然後他壹直說司母戊的兒子不叫十二,進壹步他壹直說十四個人有十二個姓,然後他具體說這十二個姓。因此,《國語四》中關於黃帝之子姓的上、下兩段原文之間的關系是分-總-總-分的關系。

歷代學者之所以解不開黃帝二十五子的姓氏癥結,是因為他們只是兩個同姓的人:只有慶陽和伊古是自己的姓氏,導致歷代學者對同姓人數和身份的困惑。以往學者認為“姬”字應為“自己”的“姬”,意為黃帝自己的姓,“都是自己的姓”,意為慶陽、伊古都是姬姓,這與下面的“只有慶陽、蒼林屬於黃帝,所以都是姬姓”相矛盾。正因如此,後世有人說只有13人有其姓,而非14人,即“破四”唐代司馬振對《史記·五帝本紀》作了錯誤的註釋,說“黃帝有二十五子,十四子有其姓”。他說:“舊解四為三,姓十三。今據《國語》載,許陳雲曰:黃帝二十五子...在《國語》的文字上犯了錯誤,使前朝儒學產生了懷疑...毫無疑問,他們把四個分成三個。”其實普通話也不算錯。壹古和蒼林應該是兩個人。所有這些推測都只有幾分之壹英裏長。如魏晉時期皇甫謐的《皇帝的世紀》中說:“二公主雷芳之女,名曰婦日,生青陽。二公主為魚之女,生而鼓(阿蒼林)。”乾隆五十三年(1788),藏書家黃丕烈《明道本味國語釋義註》也說:“壹古與蒼麟為壹人;皇甫謐道:“我去鼓壹片蒼林。“黃丕烈這句話中所謂的“取此”,是指皇甫謐所說的壹古與蒼麟是壹人二人。東漢歷史學家班固所著的《古今人物誌》中明確記載,佟裕家生伊古,嫫母生蒼麟。我們不管蒼麟的母親是嫫母還是西陵的嫘祖,這說明壹古和蒼麟不是同壹個人。我們認為皇甫謐、黃丕烈等人在班固之後的註釋是錯誤的。

由於歷代學者沒有推敲準原中“自己姓”的特殊含義,誤以為上下文矛盾與《國語·金玉四》中的兩個“青陽”是同壹個人。其實不然。況且《國語》作者也不會隨便做這種語言重復和前後矛盾的事。那麽如何解釋《國語·於今四》中的“自己的姓”呢?這需要借助地下考古出土的文物來解釋,否則永遠無法解決。在先秦傳世文獻中,“姬”字除了用於天幹、表示“姬”之外,還用於識別血緣親屬的姓氏(考古證明,先秦時期以“姬”為姓,就是後來記載的姬姓)。因此,先秦古籍中的同壹句話往往會出現兩個音形相同的詞,有時甚至不是同義的。即使在今天,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老馬,妳的小馬去哪了?”因為沒有標點符號,聽者無法判斷“馬”這兩個字是不是同義詞。人們對這句話的理解可能有以下三層意思:a .老馬的朋友在問老馬養的壹匹小馬。老馬的朋友正在問老馬的孩子。c .養馬人正在和他的壹匹老馬說話:老馬生了壹匹小馬,問他的信使去哪裏了。顯然,《國語四》的作者沒有料到後人會誤解“姬”是自己的姓,而“姬”全是自己的姓。根據1983年(距今約3000年前)壽光市紀後臺遺址出土的紀後忠、紀後貴等壹批紀國慶青銅器,結合相關傳世文獻,我們揭示出這個古老的“吉果”在中國古籍中被寫成“吉果”。1972-65438+2月,山東省博物館和煙臺的考古人員對萊陽市前河前村古墓進行考古發掘,出土的9件青銅器中有兩件有銘文,其中壹件是銅壺,銘文為13:“我為自己做壹個壺,作為小官的寶物。”它表明他的國家的國王鑄造了這個青銅罐,他把它給了他的忠臣,墓主人。膠東半島出土我國青銅器的第三個地方是以先秦古跡眾多而聞名的龍口市桂城和出土我國青銅器的桂城東和平村。通過對上述三地出土青銅器的考證和解讀,我們認為夏商周以前的“自己國”和“自己姓”在戰國以後的文獻和典籍中多寫成“姬國”和“姬姓”,而“自己姓”在《國語》等壹些傳世文獻中壹直保留,至今史書中記載的最寵愛的妲己公主是“姬”。由此可以證明,這些商周金文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全面性,遠勝於經典書籍。因此,我們得到的啟示是,黃帝的兒子都是《國語·於今四》中的姓。原來先秦的姓氏是姬姓,而不是自己。由於古人沒有發現先秦時期“姬”姓是“姬”姓的考古證據,後人始終無法解開黃帝之子得其姓的傳說之謎。

至此,我們立刻明白了“姬姓”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兄弟——雷芳生的青陽和佟玉生的伊谷。還有兩個與黃帝同姓的人——西陵雷祖所生的青陽(即玄茂)和嫫母所生的蒼麟。剩下的10人分別得到10個姓氏,使得總共有14人得到12個姓氏。這個12的姓氏和黃帝的原姓公孫壹樣,都是在吉水之濱長大的。14同姓異姓。從人類學上講,史前人的原始姓氏體系中存在著兄弟和父親不同姓的社會現象,這在原始社會是普遍存在的。黃帝二十五子中剩下的11人雖然沒有新姓,但顯然都有自己的姓,得了姓的和不得姓的沒有區別,也不需要訴諸“賜姓”制度進行其他解釋。事實上,原文中沒有壹個關於“給姓”的字。黃帝時期,宗族大而獨立,宗族小而弱。根據考古資料,黃帝時期的大家族不僅要照顧氏族中的弱小成員,還要收養非血親的氏族成員。我們解開了“姬”姓是“姬”姓的謎團,徹底解決了自漢代以來困擾經學學者兩千壹百多年的特大懸案,也為《國語四》原作者(說的是乾隆年間的著名學者)洗刷了“辱沒古聖,混淆後世儒學”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