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檔案局(館)下設辦公室、業務法規處、教育處、編研處、檔案管理處五個科室。
各部門的職責:
辦公室
負責局(館)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局(館)的公文處理、會計組織、機要統計、綜合情況、宣傳報道、信息反饋等工作;負責局工會、女工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館)的財務和行政後勤工作。
商業法規科
研究制定全市檔案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制定全市檔案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宣傳貫徹檔案工作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檢查全市檔案工作,依法處理違法案件;負責對全市各類檔案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檔案工作提供業務指導;負責全市各類檔案館(室)檔案管理現代化的技術指導。負責檔案學會的日常工作。
教育科
負責全市檔案人員的專業教育和短期培訓;負責全市檔案系列職稱的評定;負責局機關職工的思想教育和幹部、人事、勞動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的學習事務。
編輯和研究部
負責收集、捐贈、保管和保管社會各種類別和載體的檔案;組織全市各類檔案資料的編纂研究和檔案信息的開發利用;負責檔案史料的出版和交流;參與編纂史籍。
檔案管理科
負責接收分管範圍內的文件;負責編制全市檔案保護技術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檔案科研課題的研究和公關,組織科技咨詢和交流;參與科研成果的評價、推廣和應用;建立全市檔案目錄微機中心;負責館藏檔案價值的鑒定;負責開放檔案的審批;負責提供文件訪問和反饋;負責修復館藏破損檔案;負責微機復印設備的使用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