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聽到這兩個詞,關於同性戀,正式婚姻是指同性戀者為了符合主流形式,與壹個異性戀者建立並維持婚姻關系。同妻是指與同性戀結婚的妻子。我也聽說過網上有壹個特殊的同妻群體,幫助這個被同性戀者“欺騙”的群體。同樣是妻子們滿腹委屈和憤怒,指責婚姻不道德。
但今天我想說:這不就是很多人的正常婚姻嗎?!在美國異性戀者中,形式婚姻和“同妻”盛行已久。
愛情已經不存在或者說從來沒有存在過,它的出現與上帝不符。為了滿足正常的要求,為了孩子,為了面子,為了表面的漂亮,我繼續維持婚姻狀態。作為妻子,我與“同妻”無異,但我不會也不敢選擇離開去追求幸福,而是選擇隱忍,並聲稱:“愛情總是短暫的,婚姻是壹個化愛為情的過程”;“這就是婚姻”;
我不禁暗諷:這和同性婚姻唯壹的區別就是結婚的壹方從壹開始就把愛情升華為親情。
我知道壹堆聲音會跳出來:為了孩子犧牲!
這方面,只有呵呵!作為壹個有心理學背景的人,我壹點也不否認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但我覺得身體上分離的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更大:他們不敢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屈服於無愛的婚姻,從小就教會孩子什麽是身體上的分離,什麽是犧牲和不公,什麽是婚姻的無奈。人們無法相信,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會比壹對真正直面自己內心,選擇分開,勇於追求,對自己負責的父母培養出來的孩子更幸福。現實中,我見過太多單親家庭的優秀者,也見過太多“完整”家庭培養出來的有嚴重心理缺陷的人。
所以單親和父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位家長是個什麽樣的榜樣。
正是對愛情的不信任和對婚姻的無望,使得中國的父母特別喜歡逼婚,特別是用物質條件來幫助孩子擇偶,因為愛情對他們來說是不可靠的,最終會消失,所以它不是婚姻的必需品,但物質是可靠的。
既然如此,同性戀婚姻有什麽好批判和批評的?!同壹個老婆哪來的這麽多委屈?!條件是對的,但是我不愛妳,沒有性生活。無數對夫妻過著同樣的生活,卻依然覺得自己很正義很高尚。其實他們背後的,只是自己的無力感和恐懼。他們不相信自己有能力選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他們害怕自己需要選擇的代價,害怕自己承擔獨立育兒責任的重擔。
在這裏說了這麽多,並不是鼓勵大家壹有問題就離婚。因為確實很多婚姻存在很多問題,不是不愛,而是不愛,所以婚姻需要在關系中磨合和自我成長。但是對於壹段“死亡”的婚姻,不要用其他借口來逃避妳應該做出的選擇。而這個“死”的定義,秉持著對愛的尊重,問妳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