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族文化的內涵
1,文化的定義
“文”的本義是“錯畫”,即格局。壹般來說,古漢語有三層意思:第壹,因為圖案總是畫在載體上,“文”引申為後天的品德和修養,與表示先天素質的“素質”相對。比如論語?永業曾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溫柔,則溫柔。”第二,在政治領域,“文”引申為“化”,也是李治,即利用化來提高人們的修養,使國家穩定,而不是訴諸武力征服其他國家。第三,古代對“文”的理解體現在天文與人文的區分上。如“容易嗎?本卦說:“聖人觀天文,以觀時變;看人文,把它變成世界。"
“化”的本義是改變事物。這壹變化有三層含義:壹、許慎《說文解字》第壹個字是“壹”,解釋為:“太極為始,道立於壹,天地分為萬物。”其中“創造”和“形成”是自然,是指宇宙的發生。二、“容易嗎?系詞說“就像壹個自然的形象,在地下成形,變化可見”,指的是宇宙發生後的自然演變。第三,“荀子?細致說:“誠守仁則形,形則靈,靈可化”,註解說:“化則動善”,“化善為天則化”,都是指人文教育,這個意思在古籍中最常見。
在中國的經典中,“文化”是長期合成的。指武俠》說:“凡武俠興盛者,不可;如果文化不改變,那麽它將受到懲罰。當“文化”和“文化”的內涵結合在壹起時,它們的含義是後天培養和精神及物質創造。修養屬於改造主觀世界的範疇,創造屬於改造客觀世界的範疇。這是對“文化”概念的傳統解釋。
據統計,不同學科、不同目的、不同角度的“文化”概念有100多個。目前學術界公認的是,被譽為人類學之父的英國人類學家泰勒(E.B. Taylor)是第壹個對文化的定義產生重大影響的人。泰勒對文化的定義是經典的。在《原始文化》的“文化的科學”壹章中,他說:“文化或文明,就其廣義的民族學意義而言,是壹個復雜的整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人們作為壹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所有其他能力和習慣。”顯然,這個定義把文化解釋為人類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創造的總稱,包括物質技術、社會規範和觀念精神。從人類社會學和民族學的角度,筆者贊同王寧主編的《中國文化概論》壹書中對“文化”的定義。這本書以人類與非人類的區分作為文化定義的立論基礎。它認為文化是人類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創造並賴以生存的物質和精神存在的總和。它是壹個以人及其精神活動為中心的概念,註重不同民族通過歷史傳承而積累和凝聚起來的系統的人文精神。
2、文化與民族性的關系
民族作為壹個歷史範疇,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有其產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馬克思主義認為,民族是在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原始社會後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剩余產品的日益增多,掠奪財富和奴隸的戰爭不斷擴大。為了壯大自己的力量,血族部落或鄰近部落組成了地區聯盟,對立的階級和國家逐漸形成。在這個長期的過程中,由血緣關系聯系起來的氏族、部落,逐漸發展成為由地緣關系結合起來的同體人,民族就出現了。同樣,文化作為壹個歷史範疇,是意識形態在適應和改造自然環境的過程中外化為物質、精神和行為的結果。兩者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共同發展。其中,人類社會和民族是決定性因素,任何事物只有與人的意識相結合,才能塗上文化色彩;文化為人類社會和民族的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從文化的外在表現和內在本質來看,其外在表現是人類社會和民族實踐中創造的壹切物質和精神成果。壹個民族最基本的社會實踐活動是物質生產活動和精神生產活動,是民族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活動。正是這種基本活動創造了本民族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文化的內在本質,正如許多學者所指出的:“文化就是人化”。世界上壹切被人類加工、改造、人性化的非自然事物,都被納入文化領域。客觀世界只有滲透到人的意識中,才能稱之為文化。沒有人,就沒有文化。所以,創造和發展文化的是人,是人類社會,是民族。
從壹個民族的兩個屬性來看,它的自然屬性是* * *相同的語言,* * *相同的地域,* * *相同的經濟生活,* * *相同的心理素質表現為* * *相同的文化特征。其中,* * *與語言直接相關,* * *與心理素質和文化直接相關,心理素質和文化是文化的重要內容。* * *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文化發展的決定性物質條件。民族的社會屬性是民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處的壹定的生產方式和社會形態。生產方式中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是人類社會和民族發展的文明成果,具有深刻的文化內涵;最活躍、生產力排名第壹的科學技術和生產工具,就是典型的文化。民族與文化的關系,可以從馬克思主義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系原理推導出來:人類社會和民族在歷史發展中創造了文明,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同時,文化對人類社會和國家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當文化適應了人類社會和民族的發展,文化就會促進其發展,否則就會阻礙其發展。這時,人類社會和民族將創造新的文明和新文化。
3.民族文化的定義
就像文化的各種定義壹樣,民族文化的定義也有很多不同的表現形式。但是,總的來說,有廣義和狹義兩類。
(1)民族文化的廣義定義
民族文化的廣義定義,即民族文化的普遍定義,是指壹個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所創造並賴以生存的壹切文明成果的總和。這壹成就包括物質、精神和制度上的成就。其中,物質成果實質上是本民族在物質生產活動中所創造的壹切物質產品,以及創造這些物品的手段、技術和方法,包括人們所屬的衣、食、住、行、用等各種物品,以及制造這些物品的物品。如食物、衣物、日常用具、車輛、建築物、道路、橋梁、通訊設備、勞動工具等等。精神成果是觀念性的東西,通常以心理、觀念、理論的形式存在,包括兩部分。壹種是存在於人心中的心境、心理、觀念和思想。如倫理、價值觀和宗教信仰。二是已經理論化、客觀化的思想理論體系,即客觀化的思想。如科技、文學、藝術等。制度的成就是精神成就的表現,是人們反映和確定壹定的社會關系並整合和規範這些關系而建立的壹套規範體系,包括政治權力制度、法律法規等。比如土司制度、村老人制度、聯餉制度以及歷史上少數民族的各種規定。又如,黨和國家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少數民族實際確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2)狹隘的民族文化定義
狹義的民族文化是指本民族的精神創造,重在人們的心態。事實上,人類文化很難把物質創造和精神創造完全分開。壹切物質形態的創造都體現了創造者的思想、智慧和意誌,這些都是精神因素。之所以提出狹義的民族文化概念,是為了排除純粹物化的自然世界,著眼於人的心理狀態。因此,狹義的民族文化也可以說是民族人文文化,是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通過傳承和積累而自然凝聚的人文精神及其物質體現的總和,包括科學技術、文學藝術、思想道德、價值觀念、宗教信仰、語言文字、風俗習慣、民間工藝等。
(3)民族文化意義上的民族事務工作
在我國,為了幫助少數民族加快發展,黨和國家不僅制定了壹系列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規,還設立了專門部門管理民族事務。為了管理好民族事務,特別是民族文化事務,筆者認為有必要進壹步明確和細化民族事務意義上的民族文化的內涵和範圍。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國務院主管民族事務的職能部門,各省、市、自治區也有相應的省級民族事務委員會,其中設立了文化宣傳處(室),具體管理民族文化事務,其主要任務和職責是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主義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和新聞宣傳事業的發展。因此,民族事務意義上的民族文化是指少數民族歷史、社會、政治、經濟生活和地理環境特點的思想反映,主要表現為少數民族地區流行的歌舞劇、文學藝術、民族醫藥、傳統體育等。
4.民族文化與其他相關文化的關系
在日常生活和學術研究中,“文化”壹詞的使用頻率很高,很多都與民族文化有關,或內涵相近,或內容重疊,或關系密切。這裏討論與民族文化相關的幾個主要概念及其與民族文化的關系。
(1)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以國家為劃分文化的社會基礎,以國家特有的歷史和國情為基礎,具有鮮明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中國的民族文化就是中國文化,也叫中華文化。由於中國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中國文化是多維的,是由中國56個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構成的* * *同構文化,即多元壹體的文化。這種多元壹體的文化有兩個重要內涵,也反映了中國文化與民族文化的關系。第壹,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多樣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吸收、相互浸潤、相互促進,多角度交融、全方位融合,形成了多元壹體的格局;其次,漢文化作為主流文化,在中華文化的歷史發展中,對各民族文化起到了引導、團結和凝聚的主導作用。
(2)傳統文化:中國傳統文化是指起源於中華文化,由中國各民族共同創造,經過長期歷史發展積澱而成的文化。它強調的是文化的本源以及沿著這個本源傳承下來的壹切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經過篩選和淘汰至今不斷豐富和發展的人文精神的總和。民族文化是壹個動態的、發展的、不分時代的歷史範疇。民族文化與傳統文化的關系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壹,每個民族由於地域和發展程度的差異,形成了自己的傳統文化;第二,任何民族傳統文化,在各個歷史時期,都必然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影響,引進和吸收其他民族文化的元素。這些引進和吸收的外來文化壹旦與自己的文化相結合,就會成為這個民族傳統文化的壹部分;第三,民族文化的豐富和發展是在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實現的。沒有傳統文化,民族文化的發展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民族文化就不是民族文化,也就失去了民族特色,失去了價值和意義。
(3)主流文化(強勢文化):在同壹文化體系中,處於主導地位、決定同壹文化發展方向、起著團結凝聚其他文化作用的文化,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主流文化或強勢文化。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在各種矛盾組成的矛盾系統中,各種矛盾力量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主導矛盾是主要矛盾,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或影響著復雜矛盾系統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其他從屬的非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互相作用,互相制約,在壹定條件下互相轉化。在多元壹體的中華文化中,漢族文化無疑處於主導地位,是主流文化,其他55個少數民族文化處於從屬地位,是非主流文化。漢文化與民族文化是主流與非主流的關系,即主要矛盾與非主要矛盾的關系,這是辯證的。第壹,由於歷史發展條件和文化本身結構功能的特點,不同民族的文化都在發展,在這個或那個歷史時期,相對繁榮、發展、普及;有的繁榮發達,不太受歡迎。但是,每個民族的文化都不會失去鮮明的民族特色。因為每個民族文化都是獨特的,作為壹種價值觀,它們都處於平等的地位,對這個或那個民族本身同樣重要,對中華文化的形成和發展不可或缺。第二,在中國歷史上,漢族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與這種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生產方式壹直處於領先地位,這就決定了它的文化發展也處於領先地位,在中華文化同構的形成和發展中起著主導作用,影響、團結和凝聚著各民族的文化。第三,各民族多元文化在歷史發展過程中與漢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