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古代婚姻有哪些禮儀?妳知道宋代女人結婚需要多少嫁妝嗎?

古代婚姻有哪些禮儀?妳知道宋代女人結婚需要多少嫁妝嗎?

今天,邊肖將向您介紹宋代娶妻的禮儀。希望這對妳有幫助。

雖然《李周》明確規定:‘凡結婚生子之男子,只準有不超過五十兩的純絲。’這就意味著,婚姻中的男女不應該給嫁妝或價值超過五塊黑絲的嫁妝。但在漫長的歷史中,每個時代的社會財富和禮儀不同,已婚女性的家庭條件和地位也不同,所以女性的嫁妝金額並不完全符合李周的要求。

自古以來,婚姻就是青年男女的終身大事。必須合法禮貌。什麽禮儀?六種婚禮。這種婚禮是從周朝開始制定和實施的。後來到了宋代又簡化了,只保留了三項,分別是收禮、受禮、迎親。

既然結婚儀式是從宋代開始簡化的,那我們就以宋代為例,看看宋代到底有多少嫁妝女出嫁。

宋朝是壹個特殊的朝代。首先,政府在嫁妝上立法,用法律武器限制和規定嫁妝的數額。其次,嫁妝實際上是要征稅的,它通常與婦女的財產權、繼承權和其他權利聯系在壹起。

首先我們來看看宋代刑法典中關於嫁妝的規定。以後家裏如果沒有嫁出去的女人,除了殯儀館,還有三分之壹的財富,容身,搜身。沒有嫁出去的女人,嫁出去的嫂子和外甥給壹分。如果死者在日本,其親屬與丈夫、老實人、陪伴其母親的男子壹起生活、做生意,且死者在船上已滿三年,則二支的住宅、財產、農田優先。如果沒有結婚的姑姑、姐姐、侄子,都住在壹起。

宋代女子分為嫁女、嫁女、嫁女,嫁妝是她們能從父母那裏拿走的最大財產。在宋代,有壹種粗婚的流行趨勢。普通家庭會想盡辦法給女兒買嫁妝。宋人普遍有壹種心態:“養女應該早些攢下衣服、被子、嫁妝,沒費多大力氣就嫁出去了。如果不問,但說到臨時,妳會怎麽做?但壹時無情之恥也。”

宋代商品經濟發達,人很成熟。社會上的男人都喜歡嫁給父母家的有錢人。這是壹種社會氛圍。高門家的女兒出嫁越多,陪伴她們的時間就越長。在宋代,壹個公主結婚壹般需要幾萬銀子,而壹個有錢人娶壹個女人壹般需要幾百甚至更多。所以在很多地方,生男的會帶來快樂,生女的會帶來悲傷,甚至還有很多女嬰溺水的案例。

還有壹些女性,由於家庭貧困,到了適婚年齡仍然沒有男人求婚,甚至丟了性命,成為壹個社會問題。在壹些要求高額嫁妝的地方,當地政府甚至會通過行政命令進行幹預和管理,並制定適合當地經濟的嫁妝標準。如果超過這個標準,政府就會用經濟杠桿來懲罰它。

在宋代,女方嫁妝的數額和項目都寫在婚書上。男女談婚論嫁,男方壹定要在邀請函上寫清楚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情況。女性還必須寫下自己的年齡和隨行財產。除了現金、珠寶和日常用品,這些列出的嫁妝還應該包括土地和房產。

宋代還有壹種特殊的社會風氣,就是有錢人都有女兒,特別喜歡把女兒嫁給名人。當然,這位著名學者並沒有特別提到進士。畢竟進士是稀罕物。甚至學者也是婚姻市場上很吃香的高手。到了考試後的放榜日期,很多帶女兒的家長都會早早趕來,拖著壹些年輕未婚的新進士回家。這是當時眾所周知的“拍馬屁”趨勢。

總之,宋代女性的嫁妝是歷代最重的。不僅是衣服、珠寶、家庭必需品,還有土地、房產或不動產等大件物品。至於數量,也是因地而異,因人而異。但是,整個社會風氣都偏向於厚婚。

普通家庭哪來這麽多嫁妝?其實裏面是有文章的。男女交換壹些貼紙後,男方會把彩禮送到女方家。嫁妝基本符合男女雙方家庭的地位和身份。這些彩禮壹般都是女方家出的,作為嫁妝,她把女兒帶回男方家。當然,女人應該在男人的嫁妝中增加壹些財產。

在宋代,活著的婦女也有自己的財產。這種可以嫁給公婆的財產稱為“棺材財產”。這是女方以嫁妝的名義從娘家得到的財產,可以隨婚姻帶入婆家。還規定女人的棺材不歸婆家所有,是夫妻財產。如果以後夫妻離婚,女方可以簽個證明,把棺材全部帶走。

還有壹種情況是女方家境不太好,父母也不富裕,想嫁的男人也不太好,嫁妝也不太多,嫁妝太少結婚會很難看。在這種情況下,按照宋法,女子如果有壹個成年的哥哥,這個哥哥也有義務為她們姐妹籌嫁妝。這是宋朝的特殊規定。在其他朝代,女子出嫁,如果父母健在,嫁妝是父母定的,哥哥不用出嫁妝。這完全符合當時盛行的婚俗,也是為了減輕多女家庭的負擔。

如果女子沒有父親或兄弟,是“孤兒”,政府將承擔壹部分嫁妝。這就是宋代特有的“嫁妝制度”,又稱“婚姻輔助制度”。政府負擔的嫁妝數額是“已婚婦女將有30盎司的錢,再婚婦女將有20盎司的錢。”要娶女人,二十兩銀子都買不起。這種人性化的規定,無疑解決了很多單親家庭女兒的嫁妝負擔,是壹種對人民的人文關懷。

在壹些地方,如果可以的話,女性可以將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未來的嫁妝。這種為自己保留嫁妝的行為被稱為“個體戶嫁衣”,在南方壹些地區相當流行。當然,由於古代人的早婚,女性在父母家掙錢的時間很短,女性掙錢的途徑很窄,所以這個嫁妝是有限的。

宋代女子的嫁妝決定了她在婆家的地位。從法律上講,嫁妝是女人對家庭財產的繼承。嫁妝屬於女方本人。只有她有權支配和擁有嫁妝,嫁妝不屬於男方的財產。當然,如果女方願意納入夫妻共同財產,政府也不會幹涉。

女人嫁妝的獨立性在於,她與其他家庭成員無關。到了宋代,兩兄弟離婚,妻子從娘家帶來的嫁妝無法分享。哪怕嫁妝是壹大片良田,也只能是女方自己的,或者是她和丈夫的。老公的哥哥不能碰。

如果夫妻生活有困難,丈夫要賣掉妻子的嫁妝,必須得到妻子的同意。當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這些規定有多少真正落實了,也很難統計。妻子不同意的證明。丈夫無權處置妻子的私有財產,這是歷史上非常罕見的關於婦女財產權的具體規定。從法律上看,這壹規定也是宋代婦女地位的體現。

如果丈夫去世,妻子沒有再婚,她自然會和丈夫壹起繼承自己的全部財產。這是無可爭議的。如果妻子想再婚,她有權將嫁妝帶到新的家庭,前夫的家庭不得阻止她。

宋代對婦女的婚姻有非常詳細的規定。甚至法律也對嫁妝的數額、融資和所有權做出了具體規定。這是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家庭婚姻觀念的變化給女性帶來的權利。這也是女性的壹種自由。因為這種權利和自由,宋代女性比其他朝代擁有更多的財產權。保護女性的結婚權也起到穩定家庭和社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