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西方教育家對教育意義的理解
誇美紐斯認為,每個人都有知識、美德和虔誠的種子,但這些種子不可能自發生長,人需要教育的力量。只有接受了適當的教育,他們才能成為壹個人。他沒有直接給教育下定義,但顯然,上面的話是對教育的壹種解釋。這裏的面包受宗教影響。他認為人的天賦是上帝創造的。知識、美德、虔誠這三顆種子自然存在於我們身上,教育讓這些種子發芽成長。他的理論可以稱為“增長理論”。
英國教育家洛克主張人心無才的原理。人心是壹張白紙,孩子可以通過教育掌握知識和美德。意思是“白板”。
法國教育家盧梭倡導自然教育。教育的任務是讓孩子擺脫社會習俗的束縛,回歸自然,培養自然人和自由人。
德國教育家赫爾巴特提出了教育學作為壹門獨立科學的理論體系。他說:教育學作為壹門科學,其基礎是實踐哲學和心理學。前者解釋了教育的目的;後者解釋了教育的方式、手段和障礙。他教育的目的是“德”,同時通過教學來進行教育。所以他認為,不存在“教而不教”和“教而不教”。
俄羅斯教育家烏申斯基將教育分為廣義和狹義:狹義上,學校、教育者和教師都是教育者;廣義的教育是無意識的教育,自然、家庭、社會、人及其宗教、語言都是教育者。他認為“完美的教育可以充分發揮人的體力、智力和道德力量”。
美國教育家杜威從實用主義經驗主義出發,主張“教育即成長”。他給教育下了壹個定義:教育是經驗的轉化或重組。這種轉化或重組不僅可以增加經驗的意義,還可以提高指導後期經驗過程的能力。杜威的教育觀也是“成長論”,但與誇美紐斯的“成長論”不同杜威把教育建立在兒童經驗的基礎上。雖然他認為兒童的經驗是基於他的原始本能,但他也認為經驗是人類有機體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1]
(二)中國古代對教育的認識。
1.在先秦古籍中,教與育並不壹起使用,教常被用來表述教育現象和活動。
2.春秋戰國末期,薛基說:“教者善,救者失。”
3.中國古代儒家四大經典之壹的《中庸》說:“修之謂教。”
4.戰國時期的荀子說:“善祖者謂之教。”
5.戰國時期,孟子首次將教育壹詞作為新詞使用。他說,“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三樂也。”
6.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教,上面施什麽,下面教什麽。”“教育,領養壹個兒子讓妳做好事。”
(三)現代社會教育的定義
1,列舉教科書式的權威定義
(1)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現象,是傳遞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必要手段。(中國教育大百科)
(2)傳遞社會生活經驗,培養人的社會活動能力。壹般認為,廣義的教育是指影響人的知識、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形成和發展的各種活動。(教育詞典)
(3)廣義來說,所有影響身心的影響,都是受雲教育的影響。只看結果,不管方法;從狹義上講,只有那些有目的,有壹定計劃的人,才能開始雲教育。也有兩類:目標和期限是固定的,可以明確表示療效;相反,前者指的是學校教育,後者指的是社會教育。(教育詞典)
(3)廣義的教育是指提高人的知識、技能、身心健康和形成或改變人的思想意識的壹切活動。(教育學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編)
(4)教育是壹種社會活動,區別於其他社會事物的本質屬性是對人的培養。(《高等教育》,潘懋元主編)
(5)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活動,是傳承社會文化、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基本途徑。(《當代教育學》,袁振國主編)
(6)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活動,這是教育的質的規定性或本質。(《教育學》,王道軍、王漢蘭主編)
(7)以吳為首的“主客體關系”課題組在《什麽是教育》壹書中,試圖用主客體關系理論來討論教育。他們認為,人和其他生物壹樣,總是為了生存和發展而奮鬥。為了生存和發展,我們必須趨利避害。因此,“教育屬於人的趨利避害的活動”,“人的教育,或者狹義的教育,應該定義為“智力的積累和傳承”,這是人的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的教育的“本質”。筆者認為,在今天的教育中,由於思維-智力的機制和規律還沒有像基因遺傳那樣被揭示和掌握,認知教育只能停留在人們能夠理解和掌握的外在行為教育(教學)層面。作者斷言“今天人的教育本質上是動物教育”;傳統教育是“傳授知識—接受知識”的教育模式,而新的教育模式應該是“開發智力—培養創新”。
(8)在《教育:人類自我建構的實踐活動》壹書中,路捷對教育作了壹個定義性的表述:“教育實踐的產生,表明人們決心按照自己的目的——人的理想存在來改造人的現實存在,在自然的、自發的狀態中改變人的發展成果。因此,教育過程中人的發展是壹個在人的有目的參與和幹預下發生的運動過程。路捷的文章強調教育是人類自我建構的實踐活動。”教育是使人在已有規定的基礎上不斷創造自己的新規定”,教育是人類有目的的活動。[2]
2.對高認可度教育定義的分析與理解。
(1)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活動,與社會發展和人的發展密切相關。
廣義地說,壹切增進人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動都是教育。狹義的教育主要是指學校教育,是指教育者按照壹定社會(或階級)的要求,對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影響,將其培養成為壹定社會(或階級)所需要的人。教育這個詞有時被用作思想道德教育的同義詞。"[3]
在上述描述性定義中,教育有三層含義,即廣義、狹義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義詞,這是目前我國普遍存在的。
(2)教育是壹種有意識的社會活動,直接目標是影響人的身心發展。[4] [5]
在這個定義中:(1)“人”是指各個年齡段的受教育者;(2)強調“有意識”,是為了將教育與其他非故意但可能對人的身心發展產生影響的社會活動區分開來;(3)在“目標”前加“直接”二字,有兩層含義:不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的的活動,不屬於特殊教育活動;教育不僅影響人的身心發展,還具有間接目標,如促進社會發展。
“教育”作為壹個名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以上是廣義教育的含義,狹義教育是指學校教育,即制度化教育。
作為動詞,“教育”是指教育活動進入壹種行為狀態。
(3)教育是在壹定社會背景下促進個體社會化和個體化的實踐活動。[6]
這個角度的定義很明確:首先,教育是壹種有目的、有計劃的活動,而不是壹種偶然的、自發的活動。其次,教育是有背景條件的:它是在壹定的人類社會背景下,受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因素的制約,而不是在自然狀態下。第三,教育包含規範、引導、約束等語義。
教育等同於個人學習或發展的過程。朗特裏將教育定義為成功學習知識、技能和正確態度的過程。單純從社會角度定義教育,把教育曲解為壹種外在的強制過程,忽略了個體的需求。而且太寬泛,幾乎是生活的代名詞。單純從個體角度定義,會忽略社會要求對教育的巨大影響。
要從這個角度理解教育的定義,就必須理解兩個耦合過程:壹方面,根據社會要求,把個人培養成具有壹定態度、技能、知識和情感的社會人;另壹方面,將各種社會觀念、價值觀念、行為方式內化為不同品質、需求、興趣的個體,形成具有個性的獨立的人。
顧明遠。關於教育定義的思考[J].北京大學教育評論。1999(1).
[2]葉靜,王健。教育定義的文獻綜述[J].當代教育論壇,2005,(12)。
[3]《中國教育大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版。
[4]葉瀾主編:《教育學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56頁。
[5]王守盛,查小虎,周國興主編:《教育學新論》,中國科技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0頁。
[6]教育學基礎[M]。高等教育出版社。由十二所重點大學聯合編制。20648.66438606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