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原版的“防娼”,但聽過“曹奈不可”這個典故。這個典故在《續太平廣記》中有記載。
曹奈在民間不是很有名,但在史學界卻很有名。
曹乃生於寧晉(今河北寧晉),衡山人。曹奈從小好學,博覽群書。宣德八年(1433),曹乃中舉狀元。正統五年(1440),楊蓉和楊士奇推薦他加入文遠館,參與維修。三陽死後,曹乃從正統十二年到正統十四年(1447-1449)任內閣首輔,在吏部任左侍郎,翰林學士。正統十四年(1449),曹奈在土木之變中殉難。
相傳宣德年間,曹乃曾在江西太和縣史(知府下負責緝捕、監獄的官員,無軍銜)。
在壹次跑腿搜賊的時候,曹奈抓到了壹個美色大盜,就是那種壹眼就看得目不轉睛的那種。
當時護送女賊回縣衙已經來不及了,只好和女賊在壹個破廟裏過夜。女賊多次引誘她。曹奈覺得不知所措的時候,就拿了壹張白紙,在上面寫了“曹奈不可以”幾個字。寫完之後,曹奈鄭重地點燃了紙,在空中焚燒,請天神監督。
就這樣,曹奈反復寫,反復燒,直到天亮,曹奈終於克服了誘惑。女孩被曹奈的仁義感受到了,欲望被徹底打消。
後來曹乃考科舉,為考題焦慮。突然,壹張紙從空中掉在了他的考試桌前,紙上清清楚楚地寫著“曹乃不可”四個大字。曹奈看到這四個字後,覺得頭腦清醒,思路飽滿,壹口氣寫了壹千字,整篇文章都很出色。
榜單公布的當天,曹乃高居榜首,成為宣德八年(1433)新科狀元。
雞巴,雞巴,雞巴,木蘭的褲襠,濕濕的,別做妓女,不然雞巴爛了我做頭號妓女,就為了放棄。
妳無法擺脫妳的情欲,也無法脫離塵埃。再聰明的人,如果繼續貪戀,也會落入魔道。這是佛說的,適用於任何人。
為什麽要防止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