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學校工會和教代會工作計劃,推進“兩會”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履行工會“參與、建設、維護、教育”四大職能,密切與教職工的聯系,籌備並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按照《華南理工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履行教職工代表大會職責,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有益於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指導職工體育協會的工作。
負責員工投訴處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女工委員會、青年教職員工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的工作。負責工會會員的發展和管理。
負責組織和指導基層教代會和部門工會的工作,根據資產管理處的授權負責職工活動中心的日常管理。分管計生委辦公室,托管附屬實驗學校和幼兒園。承擔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