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上已有報道稱,有公司以給書店招聘暑期圖書管理員的名義,在某招聘網站上發布信息。很多放暑假的高中生被吸引報名,被要求交200元報名費。此後,圖書管理員的工作壹推再推,壹拖再拖。其實書店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更不用說委托招聘的授權了。
招聘壹定要重視,但是任何以各種理由收費(體檢費、建檔費、押金)的工作都需要三思而後行。正規企業即使有崗前培訓也是免費的。《勞動合同法》對企業培訓、培訓費、服務期都有規定。
發布書店整理員招聘信息,騙取檔案費;
關於網上招聘書店組織者壹事,律師認為,在此次事件中,如果涉案公司從事中介服務,在法律上應定性為經營行為,作為經營行為,必須有營業執照,否則屬於無照經營。無照經營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
另外,如果公司未經書店授權,以書店的名義招聘,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欺詐。如果該公司在招聘過程中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實際騙取大量錢財,其行為涉嫌構成刑事詐騙,應由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