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中沒有“陰陽”的書面表述,《論語》中也基本不用“陰陽”來解釋事物。
而《老子》、《易傳》、《左傳》、《國語》、《莊子》等先秦典籍中,頻繁使用“陰陽”壹詞來解釋事物,* * *傾向於“陰陽調和”的思想。《老子》和《易傳》所包含的陰陽思想,構成了兩種不同思維方向和價值取向的理論。
從美學史的角度看,老子和易傳對陰陽思想認識的差異,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道家和儒家在美學觀念和價值觀上的差異。
但《老子》、《易傳》中的陰陽思想究竟是作者憑空杜撰出來的,還是繼承和發展了前人的壹些理論,這個問題就涉及到中國美學史的起點問題。
什麽是陰陽:
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是中國古代文明對自然規律背後的根本因素的描述,是各種事物孕育、發展、成熟、衰落乃至消亡的動力,是奠定中華文明邏輯思維基礎的核心要素。
壹般來說,根據易學,陰陽描述了宇宙最基本的元素及其功能,這是伏羲易的基本概念之壹。
陰陽有三個特點:統壹、對立、相互轉化。在思維上,它是計算(算術)和占蔔(邏輯)之間不可分割的形而上學節點。自然界中的生物基因,人工智能中的二元,充分展現了陰陽的生命力。
陰陽有四對關系,即陰陽互體、陰陽修養、陰陽對立、陰陽同根。八卦中的陰陽本質並不完全相同,要註意區別對待,遵循* * * *的本質,分清區別。萬物皆有陰陽,不可分。陰陽必須相互依存,任何事物都包含著陰陽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