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亨酒店:舊中國社會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發生在魯鎮鹹亨酒店。《吶喊》中的“明天”也發生在魯鎮,小說中的人物(人)經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鹹亨酒店。酒客中,紅鼻子老拱,藍皮五人,包括掌櫃,都是無賴,不是調戲女人,就是騙錢。除此之外,《風暴》中還有魯鎮和鹹亨酒店,不過這次魯鎮是水鄉,但酒店在城裏,《流浪》中收集的祝福背景也叫魯鎮。孔乙己漫畫(20)
魯迅小說裏的魯鎮就像《故鄉》裏的故鄉,《阿q正傳》裏的韋莊,《長明燈》裏的吉光屯,《飯館》裏的S城。不僅是當地的原型紹興(包括他母親的家鄉安橋頭),這些地方都象征著舊中國社會。我以《故鄉》中的故鄉為例,分析了這種象征結構。魯鎮或者家鄉只是壹個大背景。魯迅喜歡把舊中國的社會及其人物濃縮到壹個旅館裏。在孔乙己、明日、風暴、福報裏,這個形象叫鹹亨,但在長明燈和藥裏,只叫茶館,沒有明確的招牌。
魯迅故居對面的旅館,也是周的親戚開的,壹旦寫進小說,就成了舊中國的壹個縮影。難怪他在這本小說的後記中說,“這本非常笨拙的小說...僅僅是描述社會或壹種生活。”這家酒店的酒客都很清楚,有兩種不同的檔次:以出賣勞動力為生的短袖幫和以地主、文人、富豪為主的長袖客。短袖幫只能站在櫃臺外喝酒,長袖客人可以走進屋裏的包間,點酒點菜,慢慢吃喝。在這個小旅館裏,除了顧客之間的階級差別,旅館工作人員也有很大的等級差別。店主人嚴厲冷酷,經常對男孩擺出壹副兇相,認為他“太笨”,禁止他侍候長衫客。“還好推薦頭心大”不被辭退。小哥們,連說笑都要看掌櫃的臉色。顧客、店主、服務員之間沒有信任,因為店主唯利是圖,賣酒需要渾水才能獲利。雖然孔乙己貧窮卑微,被店主和長衫客踐踏,但同樣受到侮辱和損害的其他人,如短衣幫,也對孔乙己的冷酷無情嗤之以鼻。就連那個貧窮卑微的少年也不喜歡苦口婆心教他寫字的孔乙己,認為他是個“乞丐”,不配接受考驗。
鹹亨酒店鹹亨酒店(15張)是當時中國“病態社會”及其“不幸者”的象征,包括人際關系、民族精神的冷漠無情、孔乙己的雙重悲劇:被壓迫者與被侮辱者的悲劇。正因為魯迅把舊中國還原為壹個魯的小鎮,聚焦鹹亨酒店,舊社會的種種問題才通過酒店這個符號立體地表現出來。
魯迅的象征現實主義是他的現實主義小說比同時代的其他小說更復雜、更深刻的壹個重要原因。遺憾的是,目前大多數人只關註《狂人日記》和《藥》,這部小說是氣急的,不是最好的。魯迅象征現實主義的另壹部代表作是《故鄉》,其中故鄉的象征也是舊中國的有力象征。這兩個符號成為匹配的壹對。《故鄉》以老家為縮影,人的事件發生在屋內,而《魯鎮》則側重於開門的旅館,悲劇發生在街邊的櫃臺。
魯迅為孔乙己創作的四尊銅像。
魯迅在他的生活經歷中,在眾多相關人物中梳理出與老知識分子典型形象孔乙己相關的壹些特征,進而塑造了壹系列具有象征意義的形象、場景和對話。正因為這樣的結構,這部只有2000多字的小說才能產生強大的爆發力。
讀孔乙己的時候,第壹感覺就是它的視覺形象特別強。魯迅把孔乙己復雜的壹生,從本該使用的敘事話語中濃縮提煉為壹系列雕塑。孔乙己在小說中只出現了四次,而魯迅每次都是用雕像代替了很多敘事詞。孔乙己第壹次以這個形象出現在鹹亨酒店:只有孔乙己壹個人站著喝酒,穿著長衫。他很高;藍白色的臉,皺紋間常帶些疤痕;蓬亂的灰色胡須。雖然我穿著壹件長袍,但它又臟又破。好像十幾年沒補沒洗了。當他與人交談時,他總是滔滔不絕。
第壹句“只有孔乙己壹個人站著喝酒,穿著長衫”是這個雕像的主要特點。是孔乙己壹生的寫照,包括他的身份、人生經歷、性格以及他生活的社會背景。他是壹個引人註目的高個子,因為他曾經是壹個受過教育的人,只是在抓了半個秀才失敗後才陷入貧困,以至於偷東西的時候腿都被打斷了。最後他出現了,摔斷了腿,爬著走著,櫃臺裏沒人能看見他。那是他被踐踏和打倒的象征。他的破袍是他內心意識的標誌,他不能忘記壹個學者和紳士的高貴身份。他身材高挑(力氣大)幹活,被舊觀念毒害,讓他被上下階層的人踐踏。
孔乙己“臉上經常會有壹些皺紋之間的疤痕”,而這些新舊的疤痕中包含了很多社會的殘酷和他自己懶惰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劇是雙重的。壹方面,他是老秀才的悲劇,也是底層社會受壓迫受侮辱的悲劇。
孔乙己第二次出現在小說裏,是帶著這個雕像出現的,旁邊還有個小哥們:孔乙己剛把指甲浸在酒裏,想在櫃臺上寫字。他見我不熱情,又嘆了口氣,壹副很抱歉的樣子。
孔乙己第三次出場時,甚至被壹群小朋友圍住。"他給他們每人壹粒茴香豆。"雕像上刻著他和孩子們。這說明他迂腐的思想裏面有壹顆善良真誠的心。他比鹹亨酒店的其他人都要好,老實,從不拖欠。他的嘆息,不僅僅是因為他意識到了自己的自卑,成為了被輕視、嘲笑、欺淩、侮辱的對象,更是感嘆年輕壹代居然加入了以他人的恥辱和痛苦為樂的群眾。他認為成人社會是冷酷無情的,所以他向孩子們尋求安慰,但他們也是現實的(“所有的眼睛都在菜上”)、絕望的(他們不敢做店主,所以他們不需要學寫字)、無情的(“乞丐這種人值得考驗我嗎?”)。
第四次也是最後壹次出場時,魯迅突然把原本高大的孔乙己降為壹個斷了腿、用手走路的乞丐:臉又黑又瘦,身材走樣;穿著壹件破舊的夾克,雙腿交叉,下面放著壹個蒲包...他的手上全是泥,所以原來他是用這只手走路的...高大的孔乙己現在已經站不起來了。因為他偷了壹些書、紙、筆和硯臺,他被吊起來毆打,最後他的腿被打斷了。魯迅用這個雕像來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終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