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分為三種形式: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
在建設過程中或者工程竣工後,產生廢水、廢氣、廢渣、粉塵、噪聲、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物質、惡臭等的建設項目。影響環境質量的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級管理:
1.建設項目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環境影響進行綜合評價;
2、建設項目可能造成輕微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環境影響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對環境影響不大的建設項目,應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
環評文件不是每個企業都要,只是建設項目要。按照環評文件的級別,可分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三類。
環境影響評價分類
壹、根據評價對象,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二是根據環境因素,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
3、聲環境影響評價
4.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
第三,按時間順序,環境影響評價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環境影響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