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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瑾:“戲”這個詞是什麽時候產生的?

全文如下:關於“戲曲”的考證

作者:傅瑾(中國戲曲學院教授)

有壹個關於“歌劇”壹詞起源的問題。

我不想對這個詞做訓詁研究,只是想知道這個被人們用來稱呼中國特有劇目的術語是什麽時候產生的,是誰最先開始使用的,什麽時候有了我們今天所知道的含義?

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今天習慣稱之為“戲劇”的東西,在古籍中是找不到的——當然,我有壹句語病。20多年前,江蘇省昆劇團的胡繼老人偶然在《四庫全書》中發現壹段話“永嘉戲出,南豐用青春潑”。羅先生隨即在他主編的內部雜誌《藝術研究》上發表了這封信的原文,並在著述中反復說明這是胡季先生的壹個重大發現——在此之前,還沒有壹個戲劇研究專家有過這樣的發現。由於宋代《雲水村詩》中有“戲”壹詞,可視為該詞的最早來源,但問題並未真正解決,因為劉表在此處曾用“戲”字,但當時的其他文獻未見類似稱謂,也無他反復使用該詞的記載。在這種情況下,把這作為“戲劇”的起源作為壹個普通的術語,還是不夠的,更何況後來稱之為“戲劇”的人,從來沒有提到過壹個來源。從學術的角度來說,所謂的“源”應該是以“流”為基礎的。有無流量,無法確認“來源”。

壹般認為,用“戲”和“曲”的組合來命名中國特有的戲劇,始於王國維對宋元戲劇的考證。過去中國學者把戲劇視為“小道”,偶爾研究壹下,多從旋律、文章入手。雖然“戲劇”是壹個線索,“音樂”和“散文”總是偉大的事件;“戲劇”中既有“音樂”,又有“散文”,所以可以作為“音樂”和“散文”來研究。因此,自明代以來,出現了各種曲律,成為戲曲研究作品的主體;文章之學,音韻、語言之優劣,也可以成為文人關註的對象。把戲劇當作“戲”,強調表演和戲劇的因素。直到清代,李漁的《閑情逸致》討論表演和演員的培養,李的《戲談》和的《戲談》從戲劇的角度評價歷代名作,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至於王國維,他是研究現代戲劇的第壹人。中國傳統戲劇因他對戲劇的規範化、系統化的學術研究而成功進入現代學科體系,其成就在學術史上無與倫比。

《宋元戲曲考證》寫於1913,1915商務印書館出版時更名為《宋元戲曲史》。王國維對中國戲劇的研究以“傳統戲曲”命名,大概是受日本學界的影響。在日本,早期出版的“傳統戲曲”集很多,直到現在還有新的。但是,我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這些日文書籍中使用的“戲劇”名稱與我們今天常用的“戲劇”名稱是壹樣的,因為在日文書籍中,不僅有明治時代歌劇的集合,還有意大利獨立歌劇、莎士比亞歌劇、易蔔生歌劇等的集合。,已經仔細區分了超過65,438+000年。我看到書名中最早標註“歌劇”的是1890年出版的“歌劇系列”,收錄了松門Saemon等名家的劇本,應該還有更早的;1988期間,在日本調部市舉辦了勇士杜詩巷戲劇活動展覽。取名為“戲劇與表演”,可以進壹步證明他們常用的“戲劇”壹詞與漢語中“劇本”壹詞的對應關系。

那麽,王粲·國威的《宋元戲曲考》是否可以直接視為《宋元戲曲考》?當王國維說“戲劇家是靠唱歌跳舞說故事的人”時,他當然不只是在說劇本。但如果妳看了書的內容,他在開頭就說“每壹代人都有壹代人的文學。”楚辭,漢賦,六代駢文,唐詩,宋詞,元曲,都是所謂壹代文學。所以他把自己寫的“戲劇”當成“文學”也就不足為奇了。而且,他的興趣基本在文學上。在這壹點上,他和那些只重視文學,輕視表演的前輩們沒有本質的區別。王國維把“戲劇”當“劇本”來讀,用文學的眼光看待中國的戲劇。好友黃世忠先生曾在文章中提到,公元1920年代,日本青年青木正芳想研究中國的明清戲劇,專程來華拜訪北平的王國維。王國維聽說要研究明清戲劇,不以為然地說“元曲是活的文學,明清戲曲是死的文學”,這也是他用“戲劇”壹詞的立場的又壹證明。這種用法與日本學者使用的“戲劇”壹詞的內涵基本壹致。《戲劇月刊》發表署名書評時,批評正真新寫的《中國現代戲劇史》,指出其混淆了“戲劇”和“戲劇”的概念,認為“戲劇史不是戲劇史,戲劇史是以劇本為中心的,但戲劇史是以舞臺為中心的”,這也說明當時的學者在“戲劇”壹詞的使用上是實事求是的

王國維受日本學者的影響,用“戲”來稱呼中國特有的戲劇,但這並不能證明今天常用的“戲”字源於日本。王的書寫於民國,但早在清末就有“戲劇改良”的呼籲。維新派在使用“戲劇”這壹稱謂上,看不出有什麽特別的用意,但與日本人的用法明顯不同。

陳獨秀反駁迂腐的儒生說“天下有用的學問太多,何必只取無用的庸俗淫蕩的戲文?”他的《論戲劇》最早發表在《俗話說》第1904期第11期,署名三愛,次年文言。他所用的“戲劇”壹詞與現代人所用的幾乎壹模壹樣,所以比王國維的《宋元戲劇考》更適合作為這個術語的成立。如果我們認為,梁啟超在兩年前寫《小說與群治的關系》時,只是把“戲劇”當作“小說”,或者至少是當作同類,那麽我們就可以看到,陳獨秀文中對“戲劇”壹詞的使用確實是開拓性的,這與梁啟超明確區分“戲劇”與小說不同,與之後的王國維也大相徑庭。

到了陳獨秀這壹代,“戲曲”壹詞逐漸成為報刊上的常用詞匯。當然主要是在“改良戲曲”或者“改良戲曲”的場合發現的。周小槐於65438年至0905年在四川組織“戲曲改良會”就是旁證。但“戲曲”的使用在普通文人中並不流行。趙怡文·Xi寫了第壹個改進行會的劇本,他只談到“改進川劇”。民國元年(1912),北京內外城總巡檢司專門制定了壹個關於招收女學生教戲的專門條例,名為《女戲排演管理細則》,規定“凡教戲,均以有益無害為目的”。1915民國總統下令在教育部成立民眾教育研究會,分小說、戲曲、演講三個部分。“戲曲”壹詞在各地教育、民政部門的機構設置、公文寫作中已屢見不鮮,但其來源仍是個謎。

再往前看,清朝的宮廷早就用“戲”這個詞了。據《清惠典》記載,嘉慶二十年上諭說,“近年蒙古漸染漢人之陋習,有蓋房聽戲等事”;《清帝高宗錄》說“和聲部運動,沿襲明制,仍用戲曲,極不尋常”。在清宮檔案中,有許多乾隆四五六年地方官的密報,說是接到聖旨,“我家奴查辦戲文違規,均陸續買了397種樂書,查出84種曲,有節有經,將各種查究原因立案,才折。”“昨天打算請所有涉及本朝文字和宋金劇本的人都不準確,就刪了抽簽,再列壹張單子,和原來的貼在壹起。其余歌曲中有荒誕情節者,恐其迷惑無知者,亦當如此”。在這些奏折中,有昆曲、梆子、亂戲、劇本等字眼,但“戲”卻成了各類戲劇的統稱,似乎並不是指劇本。從各地查處“違戲”的過程中可以看出,直到清末,“戲”壹直是中國傳統戲曲的總稱。

考慮到皇帝的格言比文人的詩詞更接近口語,很可能“戲曲”壹詞已經成為清朝日常語言中的壹種習慣。學者如王國維,覺得這樣的稱謂太口語化,所以不願意用在詞中。但從清末、陳獨秀、周孝懷到民國初年,沒有理由因為白話文運動的背景而回避法律、法規和政府機構。雖然齊如山等人試圖用“國劇”的稱謂,但未能普及。經過這樣曲折的歷程,“國劇”成為壹個常用來指代中國特有的具有唱、讀、演等各種舞臺手段的戲劇的詞匯,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