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華人或中國籍華人;
2.有正當理由:工作原因,在國內有近親屬(近親屬僅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有壹定的經濟能力和住房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四條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並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父母或其中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
第六條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中國。我出生在中國,擁有中國國籍。
第七條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第壹,中國人的近親;
第二,定居中國;
3.還有其他正當理由。
第八條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將獲得中國國籍;經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其外國國籍。
第十三條已經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其外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