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民國初年由專門的清史館編纂,以趙爾勛為主編,苗、柯紹文為主編,另設編審、輔助編校、校勘等職。有100多人參與了編纂工作。《清史稿》1914年編,1920年編初稿,1926年修訂壹次,1927年秋稿基本完成,歷時14年。對於這樣壹部清代正史,“本應認真校訂,以減少瑕疵”,但“時事艱難,理論繁雜”,尤其是主編趙爾勛“為時已晚,再謹慎,我也等不及”。於是,他委托袁處理的發行和校對工作。發布於1928,發行於1929。
在刻印過程中,清稿出現了版本問題。元忙於其他事務,委托幫助校刻此書。金良趁時局紛擾,利用職權擅自更改原稿,將1100冊印本中的400冊運到東北發行。這就是所謂的“壹次抄收”(也稱壹次抄收)。當最初的編輯發現金良私下篡改了手稿,他決定糾正並重印留在北京的最初印刷版本。如刪除了《張勛傳》(附《張彪傳》)、《康有為傳》和金良寫的《校對錄》;更改了清史館的名稱;刪除了六十四個“易類”標題;修改了《文藝誌》的序言。
個別傳記進行了修訂,成為所謂的“關內本”。後來,金良堅持以《關外》為依據,並根據當時學者對《清史稿》的批評和《關內》中所作的壹些重要更正,作了進壹步的修改和補充,刪除了所附的《張表傳》、《公主表序》和數學參考書《八股文對數表》,增加或壓縮了個別傳記,比前兩個版本少了七卷。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亂,後來市場上出現了兩種流通方式:所謂的“聯合書店影印”和“日本鉛印”。南京國民政府兩次組織人力。對清史草案進行修改,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