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出版單位選的書,也就是完全市場化的書。稿件經出版社認可後,雙方簽訂出版合同,出版社編輯組織三審、三校、裝幀設計、宣傳推廣、發行等整體工作。費用由出版社承擔,盈虧也由出版社承擔。作者因其作品獲得版權報酬。稿酬形式有三種:1,按作品字數計算稿費,壹般為每千字50至150元;2.按照版次稅制繳納,即圖書定價x印刷數量x版次稅率,壹般為6%-15%;3.雙方同意壹次付清。出版社要綜合考慮作者的知名度、作品質量和市場判斷來決定上述三種付費方式。
二是自費出版。自費出版是作者擁有較大自由度的壹種出版形式。由單位或個人向出版社申報選題,出版社只負責三審三校,保證圖書出版質量,編輯校對,其他流程和費用由個人負責,出版社不支付稿酬,作者收入取決於自己的發行路徑和數量。
三是合作出版。壹般是出版社和文化公司的合作模式。如果作者將稿件交給文化公司出版發行,費用由文化公司承擔,盈虧也由文化公司承擔。作者就自己的作品獲得著作權報酬的形式,可以參照第壹種出版方式的報酬模式執行,雙方協商達成報酬方式、報酬標準和報酬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作品,包括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創建: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