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上劍是最高權力的象征。如果皇帝把方上劍送給大臣,大臣就有了特許經營權。比如,據《前漢書》記載,朱筠上書皇帝說:“本來給方上壹把劍,我斷了上億臣子,完成剩下的。”可以看出,持有方上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的特權。
明朝末年,遼東都督袁崇煥用禦劍將江東連長毛斬首。而毛龍文本人也有壹把劍,但可惜他沒有派上用場。商朝的劍權在行事之前,也必須依法行事,尤其不能得罪君主。袁崇煥的壹次次演戲首先引起了明思宗的不滿,這也最終成為日後袁崇煥被處死的原因之壹。
相傳方上之劍,刻有精美花紋,圖案清晰。劍的壹邊刻著壹條飛龍,另壹邊刻著壹只展翅的鳳凰。而且劍上有北鬥七星的裝飾,反映了天空的形狀。這可以認為是對北鬥七星的崇拜,是對鑄劍祖師歐冶子功績的緬懷。
在封建王朝,除了方上的寶劍外,皇帝還送給朝臣傑夫、丹書等鐵票。這些都是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的榮譽。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在被給予後可以被使用,但它們往往只是君主權利的壹種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