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是繁體字,對應壹至十種寫法,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阿拉伯數字的特征
目前國際上通用的阿拉伯數字,最早是由古印度人發明的,後由阿拉伯人傳到歐洲,再由歐洲人進行現代化改造。
由於阿拉伯人的傳播,成為這類數字最終在國際上使用的關鍵節點,所以人們稱之為“阿拉伯數字”。
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 * * * 10個計數符號組成,按位值法從左至右書寫。
借助壹些簡單的數學符號(小數點、負號、百分號等。),這個系統可以清晰地表示所有有理數。為了表示最大或最小的數字,人們在阿拉伯數字的基礎上創造了壹種科學記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