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的實習工資是與崗位和就業無關的收入。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根據稅法第四條、第六條的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如果妳是實習生,那麽妳和實習公司簽訂的實習協議就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動合同。勞務報酬的個稅起征點為3500元,勞務報酬的起征點為800元。
?比如妳的實習工資是1000元,不超過4000元,800元是扣除費用後的應稅所得。個人所得稅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應納稅額=(1000-800)*2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