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壹到十的數字寫如下:
壹:壹,二:二,三:三,四:四,五:五,六:陸地,七:七,八:八,九:九,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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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法。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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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壹樁腐敗大案“郭桓案”而頒布法令,明確要求對賬上的數字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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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當阿拉伯數字中間有幾個“0”時,在文字中只能在中文金額中間寫壹個“0”,如¥6007.14,在陸仟應寫成人民幣0.7 元.14。匯票的簽發日期必須用中文大寫。為防止票據簽發日期被塗改,在填寫月份和日期時,如果月份是壹、二、十,日期是壹至九和壹、二、三,應在其前面加壹個“零”;如果是11日到19日,要在前面加“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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