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高康
謹慎而嚴格地適用刑罰
原文
國王說:“唉!封印,尊重就是懲罰(1)。如果壹個人有小罪,不是(2),而是(3)和(4)。如果他犯了暈厥⑤的小罪,他就必須被殺死。這是大罪,不是終結,而是災難(6)和適當性。既然道極詭(7),就不能殺。”
國王說:“唉!印,時有敘(8),是大明之服(9),然人之和(10)。如果有疾病,只有人民放棄指責(11)。如果妳保護了孩子(12),只有人民才會健康。
“不是妳懲罰殺人的人,或者懲罰殺人的人。不封就尷尬,不封就尷尬(13)。”
王躍說:“外交(14),妳是陳石(15)的老師。這是罰分(16)。”又說:“妳該下獄(17),服刑五六天,下獄(18)。”
王曰:“若犯奸淫,必受刑罰(20),蓋伊尹(21),以其義刑殺之(22),而不受刑罰(23)。說時間(24)的是妳,說沒有錯。已經!妳只是壹個男生,卻沒有對他忠誠的心(25)。我的心是善良的,但我知道。”
給…作註解
(1)誠心誠意。明:嚴格。(2)盛:過失。(3)最後:經常。教規:法律。(4)類型:使用。喬爾:我明白了。(5)是:雖然。(6)災害:因疏忽造成的災害。(7)健身:偶然。道:指法。極端:筋疲力盡。辜:罪。(8)是:是。敘利亞:服從。當,這個。(9)明:順從。(10)遲:警告。還有:和順。(11)完成:完成。怪:罪。池子:壹個孩子。(13)呃:古代割耳之刑。(14)外事:判案。(15)陳:已公布。聶:法規。分部:治理,管理。老師:治理,管理。老師:人群指的是被試。凱倫:有條不紊,有條不紊。(17)重要犯人:幽閉犯人,囚禁犯人。(18)服務:思考。(19) Pi:是的。掩蔽:判斷。(20)事:搞,落實。(21)易:法。(22)義:應該的。(23)不用說:沒有.次:任性,聽話。(24)荀:順從。(25)如果:服從。
翻譯
王說,“啊!封,慎之又慎,懲之又嚴。如果壹個人犯了小罪,而不是過錯,他往往做了違法的事;這樣,雖然他的罪最小,但他還是忍不住殺人。如果壹個人犯了大罪,但並不總是如此,而只是疏忽造成的災難;這是偶然犯罪,根據法律可以適當處罰,不應該殺。”
齊王說:“啊,馮,妳能做到這壹點,就能使臣民服從,臣民之間互相鼓勵,和睦相處。我們應該像對待病人壹樣盡力讓我們的研究對象放棄他們的錯誤。我們應該像保護孩子壹樣保護我們的臣民,讓他們健康安寧。
“除了妳,沒有人有權利懲罰人,殺死人。除了妳,沒有人能執行割去罪人的鼻子和耳朵的刑罰。”王說:“這些法律公布以後,就要按照這些法律來懲罰罪犯。按照殷商的刑罰定罪的時候,該罰的罰,該殺的殺,不要為所欲為。如果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就是服從,那麽就沒有服從。唉!妳還是個年輕人,不要順從自己的意願。我的願望和美德只有妳能理解。”
閱讀理解
本節重在“慎刑”,即刑罰的使用要慎重。可以發現以下幾點:刑罰不僅要看犯罪,更要看動機,對故意犯罪且不悔改者嚴懲不貸,對過失且願意悔改者適當懲處;懲罰罪犯如同拯救生命;州長親自抓刑罰,保證刑罰的權威性;小心翼翼,多想想判決;不能用自己的意誌代替懲罰。
周公的這些觀點是很現代的,他有意識地把懲罰作為維護統治的手段。值得強調的是,不能用“人治”代替“法”,即要講究規則,按規則辦事,不管統治者喜不喜歡,違反了規則就要受到懲罰。
專制的“家天下”沒有規矩,沒有規矩。我是世界,我是法律,老子是天下第壹,老子是父母,生死取決於父母的心血來潮。如果妳快樂,妳會得到封號和封地;不高興就扔進監獄,取妳性命,滅九族。對於統治者來說,沒有規則,他們獲得了便利,可以為所欲為,就像壹個人可以在足球場上拿著球橫沖直撞。
專制暴君的法律和規則是他的個人意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無所謂什麽國家不是國家,什麽人不是人民。國家,人民,財富等等都是暴君的私有財產,都是他口袋裏的錢,可以隨意支取,隨意花掉。
周公實行“德治”,輔之以法律手段,為他贏得了開明君主的美譽。可惜他不夠開明,沒有打破等級觀念,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仍然把統治者視為奧林匹斯山上的神,從制高點遙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