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所藏的青銅腰牌整體呈長方形,長厘米,寬厘米,厚厘米。標簽的上半部分為梯形,下半部分為矩形。上部橫鑄“屯兵”二字,楊雯,“屯兵”二字中間有壹孔,供系繩用。下方豎鑄“神科”二字,左右豎鑄“屯兵”、“神科”二字。此腰牌為青銅材質,使用痕跡明顯,包漿醇厚,質地溫潤,字體簡潔渾厚,雕刻工藝精湛。除了贏得這張牌的興奮之外,為了找出這張腰牌所蘊含的信息,筆者著重解讀了“申”、“克”兩個字並查閱了相關資料,現將我所知道的這張腰牌的信息呈現在紙面上。
新疆統壹後,清政府在新疆實行墾荒制度。乾隆二十五年(1760)均屯田。為了鞏固清政權在新疆的統治,清政府在新疆實行軍政府制度。乾隆二十七年(1762),設立伊犁將軍,“控制南北道路,治理異族,經營營寨武學,廣泛開荒”,命明銳為伊犁首任將軍。
所謂兵站,駐紮在新疆各地的綠營都在搞墾荒。因為“便於組織,見效快,利用軍隊耕種土地進行生產,增減方便”。駐紮部隊是兵營裏的勞動者。在有綠營提振建制的軍營區,駐軍由當地提督總兵直接管轄。新疆統壹後,兵營的組織日趨完善。除了壹些臨時事務,其余的營房事務分屬兩個系統:烏魯木齊府尹和伊犁鎮總司令官。宰相屯墾是烏魯木齊提督的重要職責之壹,而伊犁鎮將軍則負責屯墾和管理,提供當地駐防八旗官兵的軍餉,由伊犁將軍直接掌管。據統計,乾隆二十六年(1761),新疆綠營人數近12000人,伊犁2000人,烏魯木齊5000人,喀喇沙(今焉耆)700人,葉爾羌、喀什、喀什地區700人。為了抵禦外敵入侵,保護屯田,建立了屯堡,屯堡裏住著屯兵。如果有戰爭,妳就防禦敵人,如果沒有戰爭,妳就進進出出種田,屬於壹個把軍事和農業融為壹體的組織。屯田組織大小不壹,有總部和將軍負責屯田事務,有效地保證了屯田的實施。兵營以村為單位,也叫“工”。壹般都有碉堡。屯堡裏有軍械庫,供士兵和他們的家人居住。還有存放農具和武器的書庫和軍械庫。壹些大的屯堡也有辦公室、倉庫和負責屯堡的官員的住所。屯堡的周邊就是屯堡,戰士們晚上幹活掙錢。沒什麽可耕的,有什麽可打的。家畜田禾保護可以安全。戰車之上有中尉、將軍、遊擊隊、酋長,管理戰車事務。壹般每個駐地駐有士兵約100人,每人耕種土地21畝,其中“小麥14畝,青稞2畝,谷子4畝,胡麻1畝”。
清朝統壹南北天山後,為穩定秩序,鞏固邊防,乾隆二十七年(1762),決定“伊犁為新疆大都會,今駐有野戰,故應設將軍掌管軍務”。清政府盡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這壹地區的軍事駐軍,並在天山南北的邊關設置了許多克倫族。凱倫是邊防警衛。許嵩《新疆賦》說:“也是邊防,大的叫克倫族,小的叫布克申。”他還詳細說:“所有官兵都在設定汛期的地方巡邏,這個地方叫卡倫。兩個庫倫之間的瞭望處叫布克申。”他在《新疆略》中也說:“小克倫邦劃分了觀測地,稱之為布克申,而統壹的名稱是克倫邦。”可見,克倫族和布克申都是清代新疆克倫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規模不同,克倫族大,布克申小。
?“Bukeshin”的縮寫,是滿語“buksin”的中文音譯,意為埋伏、伏擊,被佐佐人理解為“小觀察哨”。《新疆回鶻誌》載:南疆小克倫族“白天爬起來看,晚上躺在路上。”因此,布克申和卡倫壹樣,在戰時也經常將布克申用於軍事目的。在伊犁建立克倫族制度時,布克申因其伏兵、伏擊的作用被引入克倫族制度,成為壹支重要的克倫族,數量上僅次於“克倫族”,是新疆邊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疆,還有克倫族,他們主管農事,克倫族官兵奉命執行管理農事的任務。據清帝高宗的記載,乾隆二十年,皇帝下令阿穆爾薩納留下壹百或二百名額魯特士兵,派他們到額爾齊斯開荒,“在荒地上布下克倫族防線”在伊犁地區,也有臨時安置監視荒地的克倫族,如伊犁西南部的達爾木圖、爾莫根多洛圖等。“信是寄到保寧的,能否將回民遷到最近的農田,如何設防設卡,或者另設壹個設卡,查探壹下表現。尋找音樂,當人們回到農業,他們把伯克兩個和四十名士兵送到駐軍。收割後,他們離開田地五十英裏以內,建了壹個小土城,把它搬到駐軍那裏。自從取消駐軍以來,沒有發生過盜竊事件。”凱倫被設置在這裏是為了保護荒地,所以可以根據季節的變化靈活設置或移除。
“伯克”的縮寫是“beg”,是突厥語音譯制的音譯,意為“首領”、“官員”,是新疆維吾爾族地方官員的總稱。“伯克”這個名字是世襲的官職,壹直延續到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平定大禹、卓木叛亂時,根據新疆的民族、宗教、風俗習慣等特殊情況,制定了伯克制度,在除哈密、吐魯番以外的南疆維吾爾地區普遍建立和遵循,從而形成了清代新疆的官制。據《西域記》、《西域記》、《江蕙誌》記載,南疆維吾爾族地區的伯克名字多達35種,按內地官方分為三至七等。最高的是阿奇·穆伯克,多由哈密、吐魯番王室和此前加入清軍的功勛伯克持有。他們分別管理當地的城鄉事務,設立辦事處,並設立Ishback協助他們。在它之下,設立了各種伯克,分別負責土地稅、稅務、水利、工匠服務(手工業)、商業、軍事、交通、宗教等事務,各有各的部門,其中卡魯爾·伯克帶著七品統制拜訪了卡倫。
顏伯克(專管錢糧事務)杜爾布克(阿奇穆博克第壹官)斯帕齊伯克(對分司首領的訴訟)
石虎柏克(協理杜關柏克)愛爾欽柏克(100關)拉亞哈茲柏克(小詞官司)
卡魯爾·伯克(管理坐卡回民)、凱拉克·伯克(征收營業稅)、伊爾哈奇·伯克(修護城河、鋪路)
?塞斯·伯克(整理城市,管理經銷商)卡拉·杜冠·伯克(車站的軍事裝備)
?Bazaar Burke(管理市場細節)Zhefu Burke(與Karadu合作)
?石湖路伯克(郵局提供)阿爾金伯克(承辦淘金事務)
?卡爾·伯克(負責卡倫)米斯貝克(負責銅礦開采)
?哈什·伯克(從事玉石開采)紮布迪·默克·塔博克(教誦經文、圖書館事務)
根據《清實錄》中關於克倫族和屯田的記載,通過對"申"、"克"等詞語含義的深入分析,認為此腰牌是清代新疆政府為確保屯田安全和農業生產順利發展而頒發的,其作用主要是抵禦外敵入侵,保護屯田。布克圍繞荒地開墾申請監護時,士兵和伯克奉命執行保護和管理荒地開墾的任務。這個青銅腰牌雖然只鑄了四個漢字,但卻包含了很多含義。腰牌不僅直接反映了清朝在新疆的駐軍制度、克倫制度的構建和伯克的職責。也反映了當時清政府對新疆農業的重視,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政府對新疆治理的壹些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