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決定”適用於決策、部署重要事項。人事任免對壹個單位來說當然是重要的事情,所以人事任免是靠決策下達的。同時還規定《通知》具有人事任免的功能。
重大或需要說明理由的人事任免適當決定,不需要說明理由或壹般、正常申請的人事任免通知。
擴展數據
公文的種類主要包括
(1)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改變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三)命令:適用於頒布行政法規、規章,宣布實施重大強制措施,批準授予和晉升軍銜,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獎勵。
(4)公告:適用於公布重要決策或重大事件。
(5)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
(6)通知:適用於在壹定範圍內公告應當遵守或者知道的事項。
(7)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下級機關要求執行、有關單位知曉或執行的事項,批準、轉發公文。
(9)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通報重要情況。
(10)匯報:適用於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的詢問。
(11)請示:適用於向上級請示、批準。
(12)回復:適用於對下級請示事項的回復。
(13)提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信(14):適用於非直屬機關之間的工作洽談、問答、請示審批、解答審批事項。
(15)紀要:適用於記錄會議的主要信息和約定事項。
百度百科-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