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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唐代的常軸?

所謂“寫卷子”,指的是去禮部申請進士的考生。為了入選,他們往往要求有政治地位的權貴或有文學聲望的學者向考官自薦,這在當時是公開進行的。為了獲得推薦人的信任和欣賞,這些作者用工整的字體寫出了自己的文學作品,贈送給推薦人。這種滾動和練習叫做“滾動”。

文風的形成與科舉考試形式的不完善有關。科舉制度將讀書、應試、做官緊密聯系在壹起,造成了知識分子“對天下事置若罔聞,專心讀聖賢書”。他們追逐名利,懷著“做田間人,黃昏天子”的幻想,夜以繼日地努力進入統治階級。因為做官不僅可以溫飽,即使是秀才,只獲得“出身”的資格,也可以享受很多特權。在唐代,這種有背景的人被稱為“衣冠戶”。朝廷明文規定,凡衣冠楚楚之戶,均可免徭役,減稅。政府還明確規定,即使是退休官員也不允許享受這壹特權。難怪那些提拔人的寧願壹輩子苦學也要追求功名。因為唐代科舉考試的卷子是不密封的,某年有人考了哪張卷子是公開的。考官除了評閱卷子,還根據考官的日常工作和威望決定棄卷,於是考生將自己的名作呈送達官貴人推薦。考前,考官的親戚朋友也代為物色人才,讓考官篩選錄取。洪邁在《容齋與韓文公薦秀才》五信中寫道:“唐柄,特付主簿署,仍不糊名。交了朋友的Tamenosuke被稱為“朋友名單”。所以人難免要占人便宜,怕被人嘲笑,怕被人當眾評頭論足,怕被權力威脅,怕被親人或朋友迷戀,怕被孩子煩。如果聖人在場就不會。考之前是固定在胸前的。”這說明不貼試卷的危害更大。科舉考試中,考生在考前忙著拜謁官員,到處獻文獻禮,稱為“尋知己”。還有人幹脆跑到官僚車馬前跪下獻文,以示誠意。《文綜考選二》引用江陵項家的話:“天下人皆勇武,戴破帽,騎毛驢,未到門前下馬,又獻錢刺拜,又向客納貢,所作所為,謂之‘尋知己’。如果妳不問,妳會像以前壹樣被稱為“文雋”。不問,前面還有牽馬的,誇人的。”

寫卷軸的習俗出現在唐高宗。畫卷中呈現的作品題材廣泛,有古詩、律詩、駢文、散文、小說等。同時,所有要考進士的考生,都要向禮部提交自己的日常作品,這些作品可以和私人專用的壹模壹樣,但由於對象不同,所以對禮部稱之為“公卷”或“省卷”。因為省卷交禮部的做法已經流於形式,往往對錄取與否都不起作用,所以考生為了得到推薦,更註重向私人交卷。

這種寫論文的做法,給了壹些有文采的年輕人壹個展示自己成就的機會,尤其是遇到眼光獨到的先輩。唐朝中期的杜牧,出身官宦家庭,是長安的貴族家庭。他也很有才華。他準備考進士的時候,據說朝廷裏有二十多人願意為他說話。公元828年,杜牧在洛陽參加考試。今年的考官是教育部部長助理崔巖。當崔琰即將離開長安前往洛陽時,國子監博士吳武靈專門找到他,說:“妳這次是主考官,是在為天子選拔人才。我怎麽敢不盡力呢?”不久前,我看到太多的學生爭相閱讀壹篇精彩的文章“壹個龔放府”。作者杜牧是個大才子。妳忙於生意。恐怕妳沒有讀過這篇文章。”說完後,他從袖子裏拿出壹件阿房宮賦,遞給崔琰。崔巖看了這篇文章,很欣賞。武靈對他說:“請承認杜牧是這次考試的狀元。“崔琰說,頭獎的人選已經決定了。吳武靈說,如果實在沒辦法,壹定要考第五。崔琰只好同意。考試時,有人對崔偉說:“杜牧不拘小節,恐怕不宜錄取。”崔偉說:“我已經答應了吳武靈,杜牧就算生來殺豬賣酒也要考上。“這壹年,杜牧真的考了第五名進士。白居易初抵科舉時曾寫信給著名詩人顧況。顧況看到白居易的名字,就調侃說:“長安的米價很貴。在這裏生活不容易。當他翻閱白居易的詩時,看到他的兩句詩“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高”,他不禁贊嘆道:“如果妳能寫出這樣的好詩,在世界任何地方生活都很容易。我剛才是在和妳開玩笑,請不要介意。”於是,顧匡到處宣傳白居易,使白居易名揚長安。

由於論文的推薦,考官往往不看成績的優劣,只憑考生的背景錄取,這就為權貴的嫁接打開了方便之門。唐玄宗天寶年間,宰相楊的兒子參加明經考試,成績不太好。考官不打算錄取他。楊得知後,勃然大怒,罵道:“我兒子就不能享福嗎?”壹個錄取名額怎麽可能被壹個不起眼的考官掌控?主考人大堯聽了,只得把放在更高的位置上,免得被楊陷害。"。隨著唐朝政治腐敗的日益嚴重,弄虛作假的趨勢也越來越嚴重。公元821年,唐穆宗也不得不在聖旨中承認:“近日遊手好閑者,謂之親信,謂之‘關節’,幹擾本部。每年都是先確定書名。唐文宗幹脆公開下詔:“如果陳迅子弟有做學問的本事,通曉經典,精通各科,就由部頒第壹名。“這使得那些官員的子女憑借他們的特權尋求官方職位變得更加合法。描述唐代科舉舞弊,《朝野壹書》說:“選科考訓,總為虛名,勢家自求。手中不握筆,送東四;無知不識字的他被提拔到了南館。缺官,有權補審、拍照、查校的官。行賄是縱橫捭闔,骯臟淩亂。所以選人是多余的,比羊多;吏部比螞蟻還吵。實用的話,沒有之壹。”

寫字的風氣壹直延續到五代,仍然很流行。到了北宋,由於實行糊名考試,閱卷和錄取都是秘密進行的,寫卷子之風逐漸停息。

在科舉考試的誘惑下,考生們急於爭名奪利,又因為不斷的賄賂和作弊,考完試後,考生們都急於看到。名單壹出,先來的人寥寥無幾,最後來的人聚集在門口吵鬧,或最終引發騷亂。據記載:“貼榜之日,在門上設刺,關院門,以防下壹人炫耀。”考生如此熱衷於科舉功名,也反映出科舉制度在加強封建地主階級的專制統治方面發揮了多麽大的作用。雖然唐代封建統治者在選官制度中把科舉放在首要位置,但通過科舉的人數畢竟有限。唐玄宗初,國子監向尤楊敬酒,他寫道:“仕宦二千余人,十倍於進士、明靜。”也就是說,唐代科舉盛行的時候,所有官員中只有65,438+0/65,438+00的人來自於明經和進士。為了穩定政局,安撫那些達官貴人,保證他們的子女不通過考試就能輕易在封建政權中占據壹定的位置,同時引誘那些缺乏教育又不能參加科舉的人獲得壹定的官職,於是他們開辟了除了科舉借土之外的多種選官途徑,如從軍、雜色入鄉等。

唐朝政府非常重視科舉考試,每次進京考試都派重要官員主持和組織。壹般情況下,由尚書省或左右仆從主持;有時候君主會問自己。尚書省巡撫是唐代科舉考試的最高組織者。為了保證正常的競爭和人才選拔,唐政府制定了壹套組織措施:壹是規定考官要回避親屬。按照中央規定,禮部侍郎親屬子女中有考生的,雙方必須回避,在考試時間內不得見面。考生為考官子女親屬的,由官方部門考試工作人員監考。考試郎中臨時任命,不與禮部侍郎或權誌公見面。第二,唐朝為了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在考場內設置了安保人員。“檢查當天,嚴格設置士兵和警衛,建議包圍,搜身衣服,出入冷嘲熱諷,防止假虐。”考場內外有很多崗哨。進入考場者必須搜身檢查,不得隨身攜帶,以防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