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優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年獎勵6萬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榮譽證書。
2.專科生國家勵誌獎學金。
對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學習成績優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給予獎勵,每生每年5000元。
3.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大學生(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含退役士兵)給予資助。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範圍內確定,可分2-3檔。全日制退役士兵和在校學生均享受國家專科生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政府和金融機構向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提供的信用貸款。在校期間優先支付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每個學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去30個基點執行。
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基於校園的國家助學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也可向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校內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5、國家對服兵役大學生的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應征入伍成為士官(原士官)、退役後返校或入學的大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金額,以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和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中較高者為準。
復學或新生入學後減免學費的數額,按高校實際收取的學費數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不超過每生每年12000元,超標部分不予補償、補償或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