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規定
學生應先閱讀圖書目錄,然後向圖書管理員提出所借圖書的書名和書號。不允許他們隨意在書角翻找。學生壹次只允許借壹本書。
註冊記錄
借閱圖書時,管理員應認真登記書名、書號、單價、借閱時間和圖書完整性。
歸還條款
借出的書必須在壹周內歸還到圖書角。歸還圖書時,管理員應檢查損壞情況並及時處理賠償事宜。如果妳還沒看完,妳應該續借。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應加倍賠償(原價X2),損壞的圖書應根據其損壞程度酌情賠償。壹周內未歸還的圖書,由圖書管理員及時復印給班主任,班主任應責成其及時歸還或賠償。
庫存記錄
放假前壹周,圖書管理員會把借出的書清點壹次,把沒有還書的人的姓名、書名、單價復印壹份給班主任處理。
學生義務
學生休學或轉學前壹定要把借的書還清楚。圖書角不向其他班級或校外開放。有價值的書要征得班主任同意才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