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旗手狄福金家族所生的女兒,如果父親官職較高,可以在朝廷申請“格格”的爵位,或者以“郡主”“公主”等“郡主”命名的各等級格格。有官銜的女士可以享受朝廷定期的“賞賜”——類似津貼。結婚的時候還可以得到內務部的額外獎勵。這些不同等級的格格出行也有相應的儀式和規矩——車子、轎子以及隨行的車夫、丫鬟的數量也有嚴格的規定。有頭銜的人,即使是年輕的,沒有頭銜的,年老的,也要給有頭銜的人送大禮。家族中的繼承地位也是第壹職,有嚴格的規定。
原則上根據家庭和社會地位,第壹任妻子所生子女按年齡排序;然後是方福金和舒福金生的孩子。女孩、阿姨和其他孩子應該用他們的第壹任妻子或有地位的人的名字來撫養,如方福晉和舒福晉——雍正帝被用康熙帝妃和孝義仁皇後佟佳氏的名字撫養,因為她的生母地位很低。在清代,“母倚子最重”的制度,反過來,母親的家庭地位也影響著子女的家庭地位和社會地位。這些根深蒂固的影響從出生就開始了。當然,後期也有人通過寄養改變了身份,就像前面提到的雍正和乾隆李鴻父子。
壹般來說,第壹任妻子的女兒能得到更多的照顧,而且在社會關系上,她也有嚴格的等級觀念——第壹任妻子的孩子與地位平等的人交往、結婚;如果妳和壹個未婚的人交往並結婚,會被認為是壹件不可接受的嚴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