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代名臣陶侃,年輕時是旬陽縣的壹個收藏家。有壹次,他派人給他媽送來壹罐酸菜魚。他的母親詹收到後,原封不動地還給他,並寫信給他說:“妳身為縣官,用公物送給我,不但沒有好處,反而增加了我的憂慮。”陶侃在這件事上深受教育。
2,手好不需要錢。
王傑,壹個正直的學者,直言不諱,沒有權力。當時何坤在朝中專權,大臣們都不得罪他。但是王傑經常和他爭論。有壹次,何坤經過深思熟慮,故意逗王傑,拉著他的手說:“多白多嫩的手啊!”王傑嚴厲地回答:“王傑有壹手好牌,但不能要錢!”何坤羞愧的離開了。
3、不要私了。
明代嘉興知府楊繼宗清廉自守,深得民心。有壹次,壹個太監路過,向他索賄。他打開金庫說:“錢都在這裏。妳可以拿去,但妳得幫我拿到庫金的公章。”太監怏怏而去,回到北京,在明英宗面前詆毀他。英宗問:“妳說的是不偷壹分錢的府尹楊繼宗嗎?”聽多了,他再也不敢說楊繼宗的壞話。
4、公儀休拒魚。
戰國時期,魯國公不愛吃魚,有人愛吃什麽魚就給他什麽魚,魯國公不接受。問他為什麽,他說:“我不能理解,因為我喜歡吃魚。目前,作為壹名國家部長,我可以用自己的工資買魚。如果我這時候失業了,誰給我魚吃?所以我無法理解。”公職人員深知“受賄、枉法、失官、受罰”之間的內在聯系,這是事實。希望每壹個領導幹部,在任職前,都要時刻記得認真算好政治賬、經濟賬、家庭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