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古錢幣交易的欺詐方法
1.展覽騙局
2009年到2012年,古玩市場熱潮正在興起,也是古玩市場最純粹的年代。藏家希望有壹個展示自己藏品的平臺,藝術公司的高層希望通過做實事賺錢。直到出現了壹個騙子公司,給整個藝術品市場帶來了惡劣的環境。公司在美國上市,總公司兩年前倒閉。老收藏家應該知道這壹點。當時的展覽從幾百到幾千不等,欺騙的力度比較軟。
2.古董拍賣前大量收費造假
從2011到2015,大量的藝術公司突然發現,走正道,走小路,快速賺錢,太難了。從那時起,大量的藝術公司已經轉型,改變了他們的道路。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整個藝術品市場異常火爆。遭受損失的收藏者從幾千到幾十萬、上百萬不等。
3、上門收購騙局
從2016到2017,上海的詐騙犯越來越厲害了。很多公司被公安機關查封,很多公司還在苦苦掙紮。很多藏友聽說上海的名聲壹直不敢去,騙子們都想出了新招,說可以在家裏買,但是有個前提條件就是要去指定的地方做鑒定才能交易,最後的費用肯定會很高。或者,為了保證買家上門前的安全和利益,先給他們壹部分定金,或者給他們路費,他們馬上上門交易。只要妳給他打電話,從此就沒有消息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條,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獲得的文物:
(壹)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的;
(三)脫離文物拍賣的拍賣業務;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依法交換或者轉讓的。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