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史》稿編於1914年,初稿編於1920年,1926年修訂壹次,草稿大致完成於1927年秋,歷時十四年。對於這樣壹部清代正史,“本應認真校訂,以減少瑕疵”,但“時事艱難,理論繁雜”,尤其是主編趙爾勛“為時已晚,再謹慎,我也等不及”。於是,他委托袁處理的發行和校對工作。發布於1928,發行於1929。
註:清稿
《清史稿》共五百三十六卷,其中人物傳記二十五卷,年譜壹百四十二卷,表格五十三卷,人物傳記三百壹十六卷。記載的是,從1616,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到1911,清朝滅亡,有296年的歷史。《清史稿》是民國初年北洋政府編撰的《清史稿》的未完成版本。編輯工作持續了十幾年,直到1927,主編趙爾勛看到整個書稿已經成型,擔心時局多變,自己時日無多,決定以《清史稿》為名將各卷全部印刷出版,以示這是壹部未定的書稿。由於沒有壹部清史是按照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纂的,而《清史稿》本身又有豐富的史料,其價值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