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包括青、盛青、、等。
“土”包括荀、傅等。
“皮”的範疇包括玄鼓、陶鼓、瀛鼓、博鼓、府鼓。
“帛”包括秦、秦、朱、鄭等。
“木”包括玉、楚等。
“的範疇卄“包括卄、盛、春等。
“竹”包括簫、簫、簫、簫、簫等。
這“八音”中的樂器,後世稱為“華夏古樂”或“華夏舊器”,意為純正的中國樂器,主要是為了與外國樂器相區別。
西漢絲綢之路開通後,中國大陸出現了大量的“胡夷樂”,如琵琶、提琴、提琴、結古、羌笛等,因為這些樂器也可以按照“八音”的分類進行歸類,無需重新發明壹個新的分類。
到了唐代,大量的“樂器”被繳到“蔔筮之國”(今緬甸),這些樂器無法用“八音”的周制來歸類。所以在“八音”的名義下做了壹些改動。據《新唐書》?6?1娜曼?6?《1傳》中記載,唐代八音將周八音的三類改為貝、牙、角,所以唐代八音為金、貝、絲、竹。
“金”包括鐘鈸、鐵板;
“貝類”包括蝸牛;
“絲”的範疇包括大琴、單弦琴、小琴、陀第壹琴、馮第壹琴、龍第壹琵琶、雲頭第壹琴。
“竹”類包括橫笛和雙笛;
“咩”的範疇包括大咩聲和小咩聲;
“皮”包括三面鼓和小鼓;
“牙”的範疇包括牙生;
“角”的範疇包括三角聲和二角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