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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少數民族首領的稱謂。

可汗、可汗、紮普、和卓、吐司、狼王等。

第壹,狼主

在古代,少數民族稱自己的君主或首領。主要是講突厥語的人,突厥是鐵勒的壹部分,鐵勒以狼為圖騰。(所以要在衙門建個狼頭,以示不忘根。)突厥人主要講各種突厥語。突厥語是壹種內聚性語言,屬於阿爾泰語系,與蒙古語、滿語是親緣語言。所以北方部落大多以狼頭為旗,首領稱為狼主。

第二,可汗

這是匈奴人對他們部落聯盟首領的特殊稱呼。它意味著廣闊的外觀。這個稱號起源於匈奴著名的冒頓之父頭曼單於,然後壹直延續到匈奴滅亡。東漢三國之際,烏宛、鮮卑等部落使用可汗稱號。到了晉十六國,改名為大單於,但地位大不如前。

第三,贊比亞

“Zambo”壹詞主要取其宗教含義。強調他的權力來自天界,也就是所謂的“王權神授”,贊帕的血液屬於神系,王權來自諸神。

第四,可汗

可汗(蒙古語:хан/?、土耳其語:哈坎語、烏爾都語:?,又名可汗,赫汗,可汗之王,簡稱可汗),是四世紀後北亞民族高級政治體首領的稱號,是阿爾泰語系首領的尊稱。最早出現在3世紀的鮮卑部落。起初,這個稱號是用來稱呼鮮卑部落的酋長,中文翻譯為“漢克”。

可汗作為壹個國家元首的稱號最早始於402年,當時社會的領袖柔然自稱統壹於漠北。類似於漢字之王;古代阿爾泰北部的民族,如鮮卑、回紇、柔然、鐵勒(高車)、突厥、吐谷渾、寨布、女真等。,都稱首領為可汗。受蒙古帝國滅亡的影響,中亞的帖木兒帝國、哈薩克汗國、布哈拉汗國以及東歐的克裏米亞汗國、喀山汗國等突厥穆斯林國家的君主也開始稱可汗。

動詞 (verb的縮寫)烤

土司又稱地方官、土司,是中國古代邊疆的官職,最早設立於元代。它被用來授予中國西北和西南的少數民族部落首領頭銜。吐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上的土司,不僅指少數民族地區的土著人民在其勢力範圍內獨立建造的、國家法律允許的行政公署,還指“天下有其位、治其民、天下壹統其兵、世襲其職、天下治其位、入天下而受其封”的地方官吏。狹義的土司,是指“在天下占有壹席之地,管其民,控其兵,世襲其職,管其位,入其流,受其封”的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