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2、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熱愛職業衛生事業。
3.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人員要求第壹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本科以上學歷,預防醫學或臨床醫學專業;環境監察員要求第壹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環境工程專業畢業生;28周歲以下(10月30日以後出生,1983 10)。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1 11.05-11.22(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柳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3.報名方式: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近期免冠壹寸照片三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費150元/人。請到指定地點報名。開考前擬招聘職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之比應達到1:3。比例小於1:3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
報名者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報名完畢。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根據報考情況另行通知。
三、考試的內容和時間
(壹)筆試
1,筆試內容: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100。
2.時間:看準考證。
3.參加“三支壹扶”服務並考核合格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報名時,須提供參加“三支壹扶”的證明材料、考核和申請優待申請表。如果失敗,就不接受。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100。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分相同時,面試成績最高者優先。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 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考核人選。體檢由市衛生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者,由市人社局、衛生局根據實際表現進行考核。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和就業
筆試、面試結果及擬聘用人選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如無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
六、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聯合承辦。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招聘紀律,確保招聘工作正常進行。
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衛生局人事教育科0719-8117014
舉報電話號碼: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衛生局監督所0719-8117012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堰市衛生局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