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稱是壹種自我聲明,而不是壹個名字。據吳萊《三墳辨》、《漢詩傳》等古籍記載,謚號起源於古代,但清代學者趙翼認為很可能是後人杜撰的。從信用記錄來看,範蠡至少屬於“第壹批”,如果不是第壹個自己取綽號的話。如甘茂,因居渭南印相,戰國著名軍事家蘇秦、張儀等皆師從鬼谷子,故名“鬼谷子”。秦漢之間有“河上夫”和“河上夫”,大致可以說明起源時間,大約在春秋戰國時期。所以,把名字換成另壹個名字的意圖,似乎已經為取號人的隱士身份做了解釋——正是為了隱藏自己的真實姓名。
這種因為不是為文達而取綽號的做法,從秦漢壹直延續到魏晉,至今已有700多年。劉邦敦招不到的所謂“上善四貴族”,如“七裏吉”、“李嬌先生”,都是用數字起的名,其姓氏至今不明。阿津人陶謙唱完《歸去來Xi》後,被封為“五六先生”:南朝的梁濤弘景躲在深山裏操縱政局,自稱“華陽陰軍”,為人處事怕暴露身份,扮作“陰軍”。但進入唐代後,風氣有所改變,很多文人都不簽狀元作為登高的標誌,如何的《四明》,張的《煙浪垂釣》,陸龜蒙的《遊江湖》等等。但總體來說,取號人的身份還是大致在枕石述權隱居或辭官的範圍之內。
自宋代以來,選擇自己的昵稱已成為社會時尚。當時佛道並行,綽號中多有“俗人”與“道人”傾向,故亦名道號。取數者不僅奇形怪狀、稀奇古怪、自相矛盾,而且不僅學者、士紳有壹個或幾個數,就連小販也有數。
從自我禁忌選號,到自我貼標簽借號,號碼的使用最終濃縮為壹種優雅的標記。
昵稱是用戶自己發明的,不像名字那樣,不受家庭和同輩的限制,也不經常被父母發揮或影響,所以可以自由表達或委托用戶壹時的感受甚至終身的利益。比如南宋愛國詩人陸遊,憂國憂民之時淚流滿面,報國無門,思想消沈,行為難免乖張。他被嘲諷為不遵守禮儀的放縱者,所以幹脆稱自己為“放任”,以示對權貴和禮儀的蔑視。另外,外號不像名字。壹旦在戶籍上登記(人要在簡歷上登記),就不能輕易更改,但可以隨時發明使用,靈活性很大。所以很多人往往有不止壹個綽號,人們也有可能通過生活綽號的變化來窺視自己各個階段思想興趣的變化。
比如南宋末年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就是壹個例子:他參加科舉考試的時候,外號叫“行善”,意思無非是敬奉先賢,學習行善。李宗在進宮考試時誇口說:“黃道吉日是宋之瑞!”綽號改成了“宋瑞”。然而文天祥本人在宋朝更加失意。當他得知瑞州五年(1264)時,為了壹件如何用儀制為已經改嫁的祖母哀悼的事情,遭到了誹謗,差點丟了職。壹怒之下,他產生了放棄事業的念頭,於是建了壹座“野人屋”,並取名為“野人”從此,它在我的家鄉文山被建成了壹座別墅,並改名為“文山”。真是棄官歸隱的日子。兩年多後,山河飄搖,隱居在文山的清興經不起元朝南侵的風浪,被召出報國,直到抵抗元朝失敗,被俘。此時,他也有了“浮生道士”、“三道姑”等綽號,以表明自己的人生態度,並唱出了千古傳誦的《宋正琦》。
號的使用表示對他人的尊重,如杜甫的號“少陵夜老”,黃庭堅的號“谷中道人”。當人們稱呼杜少陵和皇姑時,他們表示尊敬。魯迅是張的門生,後來他寫了紀念老師的文章,題目是《太炎先生二三事》。在我的情況下,它是壹個休閑機構。所有公文和章簽都沒有編號,用得最多的地方是簽詩、畫等作品。壹位姓梅的“名人”曾在《二十年所見之怪境》中說:“詩人能沒有別的名字嗎?不另起名字,詩名就沒了。”也道出了很多人投註號碼的初衷。
從其他名字用的字來看,也就是十幾個具體名詞中的轉折式。宋代徐光甫編《自號錄》,按宋代人物謚號的後壹兩個字分類,但只得到36類,而、居士、君子、老人、翁、叟等拿起大牛,或倚老賣老,或沈湎於自我標簽,或自美優雅。而膚淺的解讀,率多集中於鄙夷運勢,超凡脫俗,這也是為什麽會有那麽多俗人,道士,玉橋,野夫的原因。就是千軍萬馬,如果都跑在同壹條路上,效果就不好了。以門外漢為例。它最初是梵語,字面意思是“housemaster”。佛教是用來稱呼那些在家受了“三返”和“五戒”的人。當然有點飄渺,所以李白稱之為“青蓮居士”,假扮“香山居士”,司空圖稱之為“厚耐居士”,蘇軾稱之為“東坡居士”
中國古代的皇帝除了名字,往往還有謚號、廟號、年號、尊號、陵號。這些標題在歷史書上比較常見。
2。謚號
中國古代對皇帝、諸侯、大臣等有壹定地位的人,在死後根據其生平事跡和道德修養進行評價,並以善意的評價和評判給予其稱號,逐漸成為壹種制度。這種制度被稱為喪葬儀式,而給予的頭銜被稱為謚號。《易·周樹釋法解》:“施者,行之跡也不,表之功也;車衣,職章也。所以大線出名,小線得名。妳為自己而做,妳就會在人世間誕生。"
謚號有皇帝訃告,由禮部尚書議;有壹個大臣的訃告,是朝廷給的;也有私事,是弟子或村民、親友為師友去謚號。帝王將相之死,出現在西周。秦朝廢除,漢代恢復,直至清末。個人恩怨可能始於東漢,或者春秋時期。民國以後,石這個名字還存在了壹段時間。
謚號的選擇應以《謚法》為依據,該法規定了壹些有固定含義的詞語,以供確定謚號時選擇。這些詞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尚氏,即褒類謚號,如“文”,表示他有“經緯”之才或“博學”、“勤問”之品德;“康”的意思是“福助百姓”;“平”的意思是“講紀律”。謚號是批評家,如“易”是指“內禮尚往來”,善於祭祀鬼神,“李”是指“暴虐無情”,“濫殺無辜”,“不毛之地”是指“樂而不政”,“外亂”。謚號,多是同情誰的,比如“關心”的意思是“家裏有心事”,“家裏有難”,“懷孕了”的意思是“善良,關心”。
根據對西周金文的研究,在周穆王之前和之後,對地位較高或身份較高的死者進行謚號的方式有很多種。喪葬儀式之初,只有美與冷漠,沒有惡。謚號有善惡之分,西周及以後。周厲王是壹個貪婪的君主,“中國人”發動了壹場暴亂。他逃到畢(今山西省霍縣東北),後來死在那裏。“李”是惡死地申斥他。
在先秦謚號中,常用壹個字,但兩三個字也是有用的。用壹個詞,比如:秦穆公,晉文公;用兩三個字,如魏、趙、趙(惠文)等。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同意以“皇帝”的稱號作為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同時,由於謚號的決定會形成“子議父,臣議君”的局面,所以他廢除了謚法。他自稱始皇帝,後人有數,如二世、三世。到了漢代,又恢復了謚法,這壹時期的謚法制度也越來越嚴格。朝廷正式設立大洪連壹職,管理王侯的遺法。漢代以後,謚號多分兩院:皇帝全名,謚號為孝文帝,孝為文末代皇帝。
唐宋時期是喪葬禮儀大發展的時期。喪葬儀式壹方面成為封建帝王榮耀虛榮心的工具,同時也成為控制大臣的褒貶手段。武則天開創了皇帝祭奠四代祖宗的先例,打破了皇帝謚號的舊例。謚號,宋帝,比唐朝更美,還為大臣們立了“謚號”二字。值得壹提的是,趙匡胤,宋太祖,重視文學,抑制武術,所以謚號,宋的部長,是驕傲的“文學”二字。宋末,謚號為“文”的有140多人,“武”的只有20人。
明清時期,喪葬儀式的內容基本固定。首先,各級工作人員的謚號字數是固定的。比如謚號,明朝皇帝17,太子1,大臣2;清朝皇帝:21,太子碩:1,大臣:2。其次,對死者的委托權高度集中在皇帝手中,這取決於“神聖的統治”。據統計,從西漢到清末,被宗室和官員追封的有***10473人,而明朝有5935人,約占總數的57%。皇帝的謚號壹般是由繼位的皇帝征得禮儀官同意後宣布,臣子的謚號則由朝廷給予。
謚號中還有壹種私事,是著名學者、士大夫死後約定的謚號。私有化始於周末,直到漢朝才開始流行。在古代,除了稱皇帝為訃告,稱謚號,壹個高院大臣和學者名人,也是壹種尊稱。有些人的謚號因為經常被後人稱呼,幾乎成了他們的別名。比如嶽武穆(嶽飛)和陶靜潔(陶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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