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善本 - 佛教協會應該怎麽做?

佛教協會應該怎麽做?

中國佛教協會章程第三條明確了佛教協會的任務是:

(1)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維護佛教徒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佛教組織、佛教活動場所、佛教文化教育機構、佛教自養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系各族佛教徒,深入調查研究,如實反映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落實宗教政策的建議和意見。

(2)加強對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提高佛教徒的愛國意識和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自覺性,做到愛國愛教,遵紀守法。

(三)支持地方佛教協會召開會議,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分會)的佛教事務進行指導和檢查。地方各級佛教協會(分會)、佛教寺廟、佛學院及其他佛教組織有義務執行本協會的決議和決定。

(四)監督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設和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學風,開展正常合法活動,制定寺院管理和教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

指導和督促俗人團體健全組織,完善制度,加強團結,協調關系,努力學習,保護三寶,遵紀守法,服務社會。

(5)設置佛教教育,培養四大佛教人才,提高佛教界整體素質;開展佛教文化學術研究,編輯發行佛教書刊,保護佛教文物古跡。

(六)引導佛教徒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工作,興辦符合佛教特點的自養服務,支持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造福社會,造福人民。

(七)發展同臺灣省、香港、澳門和海外僑胞的友誼,增進相互了解,加強團結合作,促進祖國統壹和佛教發展。

(八)發展與各國佛教界、國際佛教友好組織和國際宗教和平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促進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

各地佛教協會可以參考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