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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年份的引用方法

如果參考文獻中的書或文章含有年份和作者姓名,壹般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引用:

1.直接引用:直接在引用部分插入作者姓名和年份即可。例如:

-根據史密斯(2005年),...

——這個觀點也得到了其他學者的證實(Jones,2010)。

2.間接引用:如需改編或概括原文內容,可采用間接引用,引用時只需在括號內註明年份。例如:

-根據壹些研究(Smith,2005年),...

——有學者指出(瓊斯,2010),...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文獻引用規範可能略有不同,應根據所使用的引用規範進行引用。引用時要保證引用的準確性,同時註意避免抄襲和侵權。

註意參考文獻

第壹,當文中引用采用名稱和年份的方法時,若幹文獻按時間順序在文中列出,然後在文末按字母順序列出。當在正文中使用引用號時,文件在正文中和正文之後按數字順序列出。

第二,不同的期刊因為風格不同,引用規則也可能不同。例如,目標期刊是APA格式,而“等”只用於有六個或更多作者的文章。所以壹定要仔細查看作者說明和目標期刊發表的論文。

三。如果文中引用了會議摘要、會議記錄、個人通信或未發表的數據,應在括號中註明發表狀態。